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编制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大道900号瓯海行政管理中心15号楼,电话:88513476。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区卫健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坚持“严格审核、及时公开、明确责任、确保质量”的原则,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扎实践行群众路线,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进步。
(一)加强领导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温瓯政发〔2008〕2号)要求,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全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学习文件精神
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积极主动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日活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方法。
(三)加强重点工作事项公开
我局通过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国瓯海网等方式,公开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计划总结、政务服务、财务预决算、专项经费、三公经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阳光用药等情况,以多种形式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同时还采用报刊、便民资料、公开栏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2条,依申请公开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2.在温州市瓯海区档案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3.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网上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1.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争议引发行政复议0件。
2.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争议引发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等方面还有所欠缺;二是由于各科室工作任务多、人员少,难免出现网上发布不及时等情况出现;三是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信息是否公开或保密等尺度较难把握。
2019年,将继续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继续及时、准确地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多提供一些群众关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度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目前,我局没有这类信息。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 瓯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4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2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