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支持和指导下,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现将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这一年来,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规定,按照区委《2018年度区属部门考绩办法》、区政府《2018年度区属部门政务公开日常动态考评细则》和《温州市瓯海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国试点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调整情况,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认真组织学习和部署落实2018年度政务公开日常动态考评细则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国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刻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今年来,继续按照《瓯海区食品安全信息和新闻发布管理办法》《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制度(试行)》等文件的工作要求,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同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将主动公开信息分为制作、审查、发布、归档等4个步骤,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流程。对区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更新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受理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为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按照《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试行)》的要求,及时分流处理群众的公开申请,切实做到“有问必答”,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四)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完善窗口信息公开平台,在区审批中心市场监管窗口,配置电脑、触摸屏等设备,供群众查阅企业登记注册流程、提交材料等。同时,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外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导入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为公众提供企业信息在线查询,另一方面,运用“瓯海市场监管”等微信公众号以及“瓯海市场监管”微博平台,向企业和公众发布问题商品下架、消费警示、食品检测结果、食品谣言辟谣等信息,并接受企业和公众咨询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通过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按照区政府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具体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18年,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更新各类市场监管信息291条,通过瓯海市场监管公众号推送信息158次243篇,瓯海食安推送131次571篇。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及公众关切,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18年来,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98条、药品安全信息26条,公开市场秩序类信息7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区市场监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2件,通过信函申请2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1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不同意公开2件(不同意公开原因: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故本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无相关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区市场监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没有及时提供相关公开文件。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照《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丰富依申请公开方式,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新媒体平台和渠道宣传作用,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认知度。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90 |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