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保障和维护教师的权益,经研究,决定以2018年12月份教职工人数(含中心校)为基础,结合中心学校人员分流方案,按2000元/人·年(其中职高2400元/人·年)的食堂就餐标准、2800元/人·年工会经费标准、1100元/人·年教师体检费标准,下达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食堂就餐、工会、体检等经费 24944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3965100元,非税收入返回款979400元,该项经费在全区学校(幼儿园)公用经费--教师公用经费专项中列支。各学校(幼儿园)相应增加“205教育”相关科目预算指标。
该专项经费为瓯海公办教育教师食堂就餐伙食补助和工会等公用经费,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温瓯教计〔2019〕27号 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用经费下拨明细表2.xls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19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