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全面优化统计服务,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提供翔实的统计数据和科学的统计分析,有力助推瓯海打好“五张牌”,促进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由瓯海区统计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亟待改进方面等几方面内容。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我局严格对照《关于印发<2018年度区属部门政务公开日常动态考评细>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8〕150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测复评的通知》要求,我局逐项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抓好整改,完善了政务公开构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明确了分管领导,并及时准确发布数据信息。
(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我局严格执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温州市瓯海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审查的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标注制度,信息公开遵行办公室拟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发的制度,做到未经审查不公开、公开的信息不违规。一年之中,我局没有发生违反规章制度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发生。
(二)落实专人负责工作制度
我局明确分管领导,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三)切实加强政务网络与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核,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要求进行审查,按照规范流程办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及时调整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日常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由局办公室和普查中心共同负责,专人负责网络信息发布、更新工作和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工作。完善《瓯海区统计局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信息化的管理工作,保障统计信息化的健康发展,使统计网络系统更加安全、高效地服务于统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以政府门户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全面推进统计工作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把社会关注的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大型普查和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数据及经济运行监测等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5条,包括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工作动态、咨询投诉方式、人事任免等方面内容,按照区财政局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及2017年部门决算等信息。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政府网站上公布信息;二是局微博和微信;三是局政务公开栏;四是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四经普工作在《今日瓯海》、“瓯海发布”等本地媒体上发布刊登。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专业人员缺乏等方面。
新的一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更新观念,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推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实现新突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统计数据开放共享。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卡、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和普查数据公报等信息产品,为社会公众提供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二是精心组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信息公开。通过利用统计政务微博、微信,举办统计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经济普查进展,开展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依法普查的良好氛围。
瓯海区统计局
2019年1月3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单位负责人:徐敏武 审核人:尤鹏程 填报人:徐思梦
联系电话:88586758 填报日期: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