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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办法的通知(试行)

发布日期:2018-08-31 09:05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加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账务代理行为,推行会计统一管理,实行会计业务代理,发挥会计的财务监督职能,提高教育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完整、科学的教育会计信息,以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特制订《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办法》(试行),现印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各自理单位参照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18831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账务代理行为,加强教育单位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管理,充分发挥账务代理监管职能作用,确保各级财政预算经费执行和使用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按照温州市瓯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瓯海区教育服务中心增挂区教育账务代理中心牌子的批复》(温瓯编〔2016123号)文件精神,设立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中心(以下简称账务代理中心),负责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会计业务,隶属瓯海区教育局机关管理,接受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指导。

第二条  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行账务代理管理办法,按照集中记账,规范管理,分户结算的原则,财务上实行单位报账、中心审核、分校核算、集中结报的办法。各有关教育单位设定报账员,其会计业务统一由教育账务代理中心集中办理。

 第三条         账务代理中心机构设置

根据机构管理和会计业务办理需要,区账务代理中心设置主任(由教育局计财科科长兼任)、副主任、若干会计岗位和稽核岗位

第四条  账务代理中心制定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中心工作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核算的内容

事业收入、事业支出、财政预算经常性经费、专项经费、上级拨款、政府集中采购经费、基本建设经费等。

第六条 推行并完善单位公务卡制度,切实减少公务支出的现金提取和使用,凡文件规定的公务卡强制结算资金范围的公务支出项目,都应按照文件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公务卡应及时还款,每月结清欠款,如因未及时缴纳社保或报账而产生滞纳金,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次月底公务卡还不结清的,除人员工资外暂停其他报销。

第七条  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单位及报账员的职责与权限

()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单位职责与权限

各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单位法人地位不变,对本单位开展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负责,自行编制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行使单位的资金使用权和审批权,并承担本单位的相应会计法律责任,具体包括: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教育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

2.制定单位年度业务发展计划,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3.依法履行单位的资金使用权和审批权,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承担本单位的相应会计法律责任;

4.依法取得的事业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如果是开具一般缴款书的,在开具后10天内必须上介财政专户,超过规定时间,未上介的,须收回重开;如果是现金收入的,各执收单位根据限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或限额(不超过1000元)的双限规定,保证及时、足额上缴区财政或账务代理中心统一账户,不截留、不坐收现金;

5.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专设固定资产管理员管理单位资产,盘活财产物资,提高经济效益,防止资产流失,固定资产管理员和报账员每月核对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月结,每年向区财政局国资科上报固定资产下一年度预算,对所属教育单位的经济财务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6.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开立、票据和相关印鉴管理,确保本单位资金安全;

7.负责向区教育局、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及时报送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年度财务报表及各类统计报表;

8.单位负责人须支持账务代理中心履行职责,并对本单位会计凭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 报账员职责

1.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协助账务代理中心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共同履行会计监督;

2.报账员承担会计原始凭证的填制、登记、编制,负责用款计划申请、直接支付申请编制、授权支付申请编制等工作;

3.把好票据报销关,根据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受理规定,对本单位需报销的原始凭证进行初审报账,把好财政票据关,及时领用财政票据,核销后方能领取新的财政票据,及时保管,如若丢失,及时登报报失;

4.报账员通过电子计算机和会计远程管理软件进行会计原始凭证的填制、登记、编制以及会计原始资料的初次整理工作,加强与代理中心联系,及时反馈会计集中核算信息、意见和建议;

5.掌握本单位当年各预算指标的执行情况,定期分析本单位财务状况,做好其他财务有关的报表编送工作。

6.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  账务代理中心会计人员职责、权限

账务代理中心会计人员承担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单位会计业务处理,具有单位会计的权利与义务。具体职责、权限包括:

1. 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中小学会计制度和教育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

2. 做好账务原始凭证的复核工作。包括:原始凭证是否真实,记账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是否相符,经手人、审批人、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

3. 审核各教育单位报账员填制会计凭证是否清晰完整,与所附原始凭证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支出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财经政策和开支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要予以退回,并提出审核意见。

4. 对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和会计科目记录进行盖章和确认。

5. 对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单位的银行账户可用资金进行核对,按照《教育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原则上不受理资金超支结算业务,若确有特殊原因,须经批准办理,严格控制。

6.定期核对银行账户余额,发生差错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7. 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支票印章,严格遵守支票、印章分开保管的原则办事。

8. 负责与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单位进行业务沟通和联系,协助教育单位做好经济管理工作;对教育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分析和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 按照经济核算的原则,协助教育单位定期检查分析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10. 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做好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有关文件制度等会计资料的整理、规范和保管,定期分类装订,妥善保管,并按规定移交教育单位。

11. 负责年终财务报告(表)填制、上报工作。如财政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政府财务综合报告等。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区教育局定期对账务代理中心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工作作风进行考核。

第十条  组织与纪律。实行教育会计业务代理制度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秩序,加强教育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杜绝财务管理上违法违规行为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迫切需要。各教育单位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全面落实会计集中代理核算工作。对措施不力,消极怠慢,阳奉阴违,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二一八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1. 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中心工作纪律和职责

2. 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中心会计岗位职责

3. 瓯海区会计代理中心稽核岗位职责

4. 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中心数据安全工作制度  

5. 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中心结报拒付制度

6. 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中心工作流程图

7. 瓯海区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单位报账员职责

8. 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点各教育单位经费审批人员、财务人员签名卡

 

附件1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中心工作纪律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会计制度》,加强账务代理管理,规范账务代理行为,保证账务代理质量,特制订以下纪律和职责(各自理单位财务部门参照执行):

 

一、工     

 

1.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守国家和政府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坚持准则、依法办事。

2. 不准利用职权故意刁难财务主办人员,当发现代理单位报账员的账目处理有差错时,不能讽刺挖苦,要耐心做好解释和培训工作。

3. 不准以权谋私,接受报账单位的送礼或宴请。

4. 上班时间不准挤在一起大声喧哗、讨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5. 不准在办公室电脑上安装炒股及游戏软件,更不准上网炒股、玩游戏、看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6. 不准浓妆艳抹或衣冠不整进出办公室,影响整体形象。

7. 不准将闲杂人等带进办公室内,以免泄密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8. 不准与代理单位报账员争吵,即使自己有理,也不能信口开河,逼人夺势;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9. 不准积压凭证和业务,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10. 不准随意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因病因事要事先请假。

11. 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纪律。

 

二、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账务代理的真实、完整、规范和合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 按照电算化要求设置账务代理岗位,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及时编制会计凭证,生成报表,及时完成账务代理中心会计集中核算流程;

3. 负责对账务代理单位的收支预算、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单位执行情况;各单位年度收支预算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4. 负责账务代理单位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协助账务代理单位做好内部会计档案和会计资料管理;

5. 积极配合账务代理单位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协助账务代理单位定期组织财产物资清查工作,维护教育资产的安全。

6. 负责各账务代理中心财务专用章印鉴和网银优盾等的统一管理工作,确保各核算单位资金安全。

7. 加强账务代理单位教育专项经费、基本建设经费、教育设施设备、耗材采购经费支付的监管。

8. 定期向账务代理单位、主管部门提供财务报告,及时反馈财务信息,协助账务代理单位开展财务分析,满足各账务代理单位的管理需求。

 

附件2   

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中心会计岗位职责

为了加强对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中心的会计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全区各有关教育单位服务,根据账务代理中心的工作任务,特制定其岗位职责。

会计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中小学会计制度和教育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

2. 做好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单位原始凭证的复核工作。包括:原始凭证是否真实,记账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是否相符,经手人、审批人、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

3. 审核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单位报账员填制会计凭证是否清晰完整,与所附原始凭证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支出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财经政策和开支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要予以退回,并提出审核意见。

4. 对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和会计科目记录进行盖章和确认。

5. 对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单位的银行账户可用资金进行核对,按照《教育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原则上不受理资金超支结算业务,若确有特殊原因,须经批准办理,严格控制。

6. 定期核对银行账户余额,发生差错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7. 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支票印章,严格遵守支票、印章分开保管的原则办事。

8. 负责与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单位业务沟通和联系,协助核算单位做好经济管理工作;对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分析和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 按照经济核算的原则,协助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单位定期检查分析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10. 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做好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有关文件制度等会计资料的整理、规范和保管,定期分类装订,妥善保管,并按规定移交核算单位。

11.代理会计负责各学校资产处置与资产调拨的审核,固定资产系统负责审批岗,与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总额,做到账账相符。

12. 负责年终财务报告(表)填制、上报工作。如财政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政府财务综合报告等。

13.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3

瓯海区会计代理中心稽核岗位职责

为加强对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中心的内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全区各有关教育单位财务监督,根据账务代理中心的稽核工作任务,特制定其岗位职责。

1. 熟悉并掌握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及各个会计科目的核算资料,核定会计核算科目体系。

2. 参加起草、修订、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的制度,做好财务制度汇编。

       3. 审核并提交学校预决算报告及学期、年度财务报告工作。

4. 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审查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会计科目的正确性,检查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附件、印章是否齐全。

5. 负责对系统所有录入数据进行正确性、一致性审查。

      6. 每月核对往来款项,及时督促经办人员办理结账,年终协助会计做好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对坏账、呆账要查明原因。

7. 每月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查对未达账项, 

8. 按有关制度规定管理并审核票据使用状况,确保票、款、账相符。

9. 做好固定资产管理,每学期校对学校固定资产入账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做到账实相符。

10. 参与有关经济合同、协议的谈判、签订,参与工程验收等过程监管,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事前审核。

11. 配合有关部门对基层单位核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审计和监督。

12. 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培训,做好会计人员业务管理。

13. 召开稽核工作例会,听取稽核人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稽核问题。

14. 拟订稽核工作计划、稽核工作方案,做好稽核工作简报、总结等工作材料。

1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4

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中心数据安全工作制度  

 

为加强会计资料数据安全,维护账务代理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订如下安全工作制度:

       1. 计算机管理制度:

      (1) 爱护计算机设备,按规定操作规程使用,使用中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系统相关人员联系。

      (2) 计算机关机后10秒内不得重新开机,程序运行中不得随意关闭电源。

      (3) 计算机设备不得随意搬动、随意开关电源、随意插拔网络电缆,如有特殊需要请与系统相关人员协商。

      (4) 注意病毒防治,养成良好上机习惯。对外来介质、软件,由系统相关人员检查是否安全,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5) 如需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必须经领导同意,并登记后,由系统相关人员给予安装。

      (6) 不得随意修改设备参数、打开机箱插拔机器部件,不得对硬盘进行格式化、分区操作。

      (7) 不得随意改动、删除硬盘中原有的各项数据及文件。不得擅自对计算机、CMOS、硬盘、软驱及各种应用程序加密。

      (8) 做好计算机用电安全防范工作,工作完毕必须关闭各自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9) 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

      (10) 非本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计算机。

      2. 数据管理制度

      (1) 注意各种会计数据、信息的安全、保密,不得泄露相关保密材料。

      (2) 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应集中和异地保存。

      (3) 备份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等设施。

      (4) 备份数据不得泄露和外借。

       3. 财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 设置用户口令,规定用户访问权限,防止非法用户对中心数据进行的访问和修改。

      (2) 记录用户操作情况,掌握各用户对网络的访问情况,以便网络出故障时,能及时查出故障原因。

      (3) 对需通过网络传输的机要文件及数据进行加密,以防止机要信息泄露。

      (4) 外来数据要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病毒破坏网络系统。

      (5) 严格按网络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6) 系统用户使用的密码,应注意保密,任何人不得窥探、询问他人密码;本人应定期修改自己的用户密码。

      (7) 局域网内计算机不得连接因特网。

       4. 违反本制度的处罚规定

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硬件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如造成软件和数据丢失的,须按照修复费用赔偿损失,并通报批评;如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附件5

瓯海区教育账务结报拒付制度

 

为加强资金管理,强化会计监督,促进各教育单位财务管理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教育账务结报拒付制度,会计人员将对下列情形予以纠正或拒付:

1. 单位经费余额不足。

2. 单位经费支出无规定相关专项经费。

3. 单位支出专项经费余额不足。

4. 未按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5. 非单位会计报账员结报。

6. 结报凭证缺单位经费审批人意见。

7. 结报凭证未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8. 单位经费审批金额与所附单据金额不符。

9. 结报凭证未注明经济用途。

10. 结报凭证缺有关经办人签章。

11. 结报凭证签字未用墨水笔书写。

12. 结报凭证金额和记载事项有涂改现象。

13. 结报凭证大小写金额没有同时记载或记载不符。

14. “白条子充抵发票

15. 发票开具金额超过发票最大限额。

16. 收款人与结报发票收款账号、户名不符。

17. 会议费结报缺会议通知、会议预算表、会议报到名册。

18. 会议费用超会议预算。

19. 接待费结报无接待审批表或超标准。

20. 大额装修费用(二十万元以上)结报无相关审批文件及决算表。

21. 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准。

22. 电话费、手机费补贴超标准。

23. 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单笔费用1000元以上未以转账支付。

24. 利用往来款收据进行经费坐支。

25. 购置政府采购目录所列项目未经政府采购。

26. 大型教育设备购置须凭规定报批手续、购置合同、安装验收单支付。

27. 大型修缮及基建等项目严格按规定、合同及项目进度支付款项。

28. 结报单据粘贴不规范。

29. 法院通知止付。

30. 其他违反财经法规及政策事项。


附件6


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中心工作流程图

      () 直接支付业务流程图




      () 授权支付业务流程图


附件7

瓯海区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单位报账员职责

 

1. 做好用款计划申报和预算指标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指标使用情况;

2. 做好原始凭证初次整理与审核,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合规、合法;

3. 做好会计核算远程管理软件维护与运用,做好会计凭证登记、分录、传递,完成支付申请;

4. 办理教职工工资调整、造册、送审、发放和教职工三金调整、社保缴纳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有专职人事干部的单位除外);

5. 完成教育经费年报、三公经费月报、学校财务状况季报、工资年报、劳动工资、财政供养人员年报等各类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6. 协助后勤保障处主任编制学校预算,协助账务代理中心做好年度经费决算;

7. 做好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及其它经费的收支情况分析,当好学校经费参谋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报账员技能:1.熟悉学校经费运行流程。2.熟练的电脑操作能力;3.具备出纳方面的专业知识; 4.具备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

 

附件8

瓯海区教育账务代理中心

各教育单位经费审批人员、财务人员签名卡

 

单位名称:(盖章)

审批人员签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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