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2018年秋季开学在即,为加强各类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面落实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确保我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
开学初是事故易发期,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在先、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理念,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学校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把保质保量完成这次检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加以部署,切实做到隐患排查细而又细,整治措施实而又实,责任落实严而又严。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查清校园事故隐患、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及时整改消除各类隐患,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
(一) 校园火灾隐患安全检查
集中开展学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控系统是否正常运作,灭火设施设备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并能有效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保)装置是否补装或更换。各学校要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归类、建档,逐条梳理建立“整治清单”,8月底前要落实好“六个一律”整治措施,全面消除各类校园安全隐患。加强对学校食堂、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学生宿舍、宿舍管理员室、高层建筑和校内在建工地等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强对实验室电器设备的检查,特别是暑期停用的设备,要确保断电且开关处于关闭状态,避免复电时因瞬间电流过载引发事故。在学生宿舍和宿舍管理员室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学校教职员工助动车(电瓶车)实行集中充电、集中停放管理,严禁私拉乱接充电与随意停放。要加强食堂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加强对食堂安全用气(油)的安全检查,定期清洗油烟机,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阀门,禁止在用餐区域使用燃气灶具。全区学校要推广使用管道燃气,对暂无法进行燃气管道改造的,要使用金属波纹管代替塑胶软管,并安装过流截断保护装置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确保用气安全。
(二) 校舍安全检查
全面检查校舍安全,明确校舍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整改校舍安全隐患。一是校园建筑安全,对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风雨操场、体育馆等人群密集场所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二是校园建筑施工安全,全面检查学校在建工地是否按规定做好施工安全防护,是否做到施工区与校园有效隔离,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的相关要求规范施工,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三是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检查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是否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
(三) 校园卫生防疫安全检查
秋季开学期间是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易发期,各校要结合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对学校卫生做好全面检查。检查食堂大宗食品是否采取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是否已索取米、油及肉类等大宗食品进货商店或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检查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是否建立完善贮存、加工、留样、消毒等制度并上墙,是否对所有餐饮器具容器进行定期的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检查校园小卖部是否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模式有无引入品牌超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有无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有无进行进货查验、保存进货票据的台账,有无存在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等现象。检查是否设置医务室及配置专兼职医务人员或保健教师,是否制定落实晨检、缺课追因登记和传染病信息报送制度,是否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消毒工作,“直饮水”水质是否按规定做好水质检测。秋季学校传染病防控要以呼吸道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晨检、通风消毒、因病缺课监测和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有效防控校园手足口、病毒性腹泻、流感、结核病、水痘等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 学生交通安全检查
按照国务院《校园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做好师生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重点检查学校是否落实专人管理,是否全面掌握中小学学生、幼儿上学放学乘车情况并建立档案。检查学校是否制定落实校园内车辆行驶、停放和限速的有关规定(校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小时,进出校门时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检查学校是否对师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提醒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拒绝乘坐“黑校车”、“四小车”等车辆,同时在校门口设立学生接送车安全监督岗,及时监督制止违法行为。有条件的学校要根据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附近50米区域,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防护栏、隔离墩、车辆减速装置等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
(五) 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检查
按照《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办法》、《瓯海区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重点检查校园周边环境、学校“三防”措施落实及校园周边治安管理情况,建立和完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管理长效机制。一是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三防”建设措施是否落实,保安人员是否按照标准配齐并持有保安员证;二是学生溺水事故防范,重点检查暑期“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的落实情况和校园及周边水域的隐患排查情况,实地查看有可能引发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有无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和提示语,防溺水倡议书、告家长书、暑期学生防溺水短讯提醒等措施有无落实;三是检查校园周边生态环境、经营、交通、治安状况,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制止或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上报镇街或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整治。
(六)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配置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学校是否建立特种设备相关信息台账(使用单位及设备、作业人员信息台账,隐患排查和治理台账)并全面实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查、一预案(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上岗证,设备依法申报检验,有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有效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七) 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检查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重点检查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的购买、领用、登记以及实验废弃危化品处置要有专用记录本(购、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并要有专人签字);检查危化品的贮藏是否符合要求(贮藏室要干燥、通风、防盗、库门双人双锁管理、分类贮存、隔离存放并保持安全距离)且所有危化品要全部入室管理,检查危化品室是否配置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药品防火灭火知识,检查危化品室是否有设置强制通风设备并定时开启,是否有安装防爆灯和空气开关(开关须安装在室外),学校危化品室是否有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和入侵报警装置。
三、结合实际,切实抓好秋季开学安全宣传教育
各校要结合秋季开学安全工作实际,重点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集会疏散安全、交通安全等教育。
开学第一堂课,各校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各班级要根据学生特点精选安全教育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为新学期安全教育开好头。
开学第一周,各校要更新安全教育、平安创建专栏及标语,各班级黑板报要开辟安全知识专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要认真开展安全疏散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从开学第一天起,各校要坚持开展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最后一分钟安全教育,广播“中小学校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提示语(录音)”,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时刻重视安全上下学。
四、明确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一) 自查阶段。各学校要对照此次安全大检查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全面深入地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填写《瓯海区2018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用表》(附件1)和《2018年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前发送至区教育局安全保卫科(邮箱地址:ohjyj419@163.com)。
(二) 检查阶段。开学前后,区教育局联乡人员对学校进行督导检查,以明查暗访、听汇报、查台账、召开座谈会、随机调查等形式逐校开展安全检查、评估。
(三) 整改阶段。各学校要认真梳理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隐患台账。对一般隐患要实行即查即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资金、规定期限、挂牌促改,或向属地镇街和区教育局报告,积极争取整改,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治理。
五、落实责任,确保学校安全大检查行动取得实效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围绕排查、整治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专人进行签名登记、归类、建档,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建立日常检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整治台账,实施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公示并实行领导挂牌整改落实制度,确保隐患登记、整改、排除工作全过程受控,形成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要严格执行校园安全工作问责制,对责任不落实、安全检查工作不重视、发现隐患后整改不到位,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
附件:
1. 瓯海区2018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用表
2. 2018年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8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瓯海区2018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用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概况 | 单位名称 | 地 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分管人员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安全信息员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在校生数 | 寄宿生数 | |||||||
专职保安数 | “智慧用电” 安装套数 | |||||||
是否有校园 访客登记系统 | 访客系统 是否与公安联网 | |||||||
检查内容 | 隐患情况及整改措施 | |||||||
安 全 状 况 | (一)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1.安全机构设置 | ||||||
2.安全责任书签订 | ||||||||
3.安全管理制度 | ||||||||
4.安全各类应急预案演练 | ||||||||
5.安全教育培训 | ||||||||
6.安全事故管理 | ||||||||
7.安全管理台账 | ||||||||
(二) 校 舍 设 施 安 全 | 8.校舍结构安全 | |||||||
9.校舍门窗(玻璃)安装 | ||||||||
10.校舍栏杆围栏 | ||||||||
11.运动场所安全 | ||||||||
12.避雷防雷设施 | ||||||||
13.校内建筑工地 | ||||||||
(三) 消防 安全 | 14.消防器材设施配置 | |||||||
15.消防安全通道 | ||||||||
16.电网安装使用 | ||||||||
17.用火用电情况 | ||||||||
(四) 交通 安全 | 18.学生接送车安全 | |||||||
19.学生搭乘车辆安全 | ||||||||
20.外出活动用车 | ||||||||
21.校园内停车 | ||||||||
(五) 校园 保卫 安全 | 22.学校门卫制度 | |||||||
23.“人防”措施落实情况 | ||||||||
24.“技防”措施落实情况 | ||||||||
25.“物防”措施落实情况 | ||||||||
(六) 教育 教学 活动 安全 | 26.实验室管理安全规范 | |||||||
27.教学安全规范 | ||||||||
28.大型活动组织安全 | ||||||||
(七) 网络 信息 安全 | 29.网管机构及人员配备 | |||||||
30.网络安全制度 | ||||||||
31.网络运行60天日志 | ||||||||
32.网站备案工作 | ||||||||
安 全 状 况 | (八) 卫 生 健 康 安 全 | 33.卫生设备设施 | ||||||
34.食堂小卖部证件 | ||||||||
35.食品采购索证留样制度 | ||||||||
36.医务室(卫生室)配备 | ||||||||
37.直饮水水质检测 | ||||||||
38.预防接种证查验建档 | ||||||||
39.学生定期体检及建档 | ||||||||
40.学生心理预警机制 | ||||||||
(九) 宿舍 管理 安全 | 41.宿舍安全设施 | |||||||
42.宿舍管理制度 | ||||||||
43.住宿生外出管理 | ||||||||
44.宿舍卫生状况 | ||||||||
(十) 校园 周边 环境 安全 | 45.校址自然地理环境 | |||||||
46.周边生态环境状况 | ||||||||
47.周边经营状况 | ||||||||
48.周边交通状况 | ||||||||
49.周边治安状况 | ||||||||
50.防溺水标识 | ||||||||
温瓯教安〔2018〕212号 附件2:2018年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