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1/2018-12581
  • 文件编号:温瓯住建〔2018〕160号
  • 主题分类:建设行业监管
  • 发布单位: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2018-06-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建立瓯海区住建局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8 16:31 访问次数: 来源:区住建局

为切实做好我区建筑领域农民工支付保障工作,强化行业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推进瓯海“无欠薪”县、市(区)创建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温州市住建委《关于推进全市建设工程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190号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劳务用工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7)230号),《关于规范温州市建筑工程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4号),《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温政发(2018)3号),关于做好《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工资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5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113号)及温州市住建委对各县、市(区)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建立瓯海区住建局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晓千,副组长:朱奎,具体由局建筑业管理科负责牵头组织,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等科室协同配合,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指导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等六项制度。

一、建筑业管理科负责在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设立登记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登记、资金划转和清退情况;农民工欠薪投诉受理和处置情况;负责牵头组织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及对有欠薪苗头的在建工程进行重点检查。

二、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在施工合同备案时严格审查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为“施工企业”)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双线支付情况,并明确按一定比例将农民工工资款支付到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三、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在建工程实名制管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工资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农民工维权告知牌等六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表见附件),具体检查内容为:

(一)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设立、保证金缴纳情况

1、总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专用账户设立情况。

2、总包单位、专业(劳务)分包单位保证金缴纳情况。

(二)实名制管理制度,统一接入温州市智慧建管平台

1、工人进出场实名制登记花名册

2、设置门禁考勤卡,进出场考勤记录及每月公示。

3、签订的劳动合同。

4、工人三级教育记录。   

(三)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

1、工人工资按月足额发放花名册(每个工人本人签字)及每月公示。

2、“专用账户”设立银行出具的银行发放记录。

3、个别工人抽查调查(3-5人)。

(四)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1、建设单位是否双线拨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查银行记录。

2、施工总包单位是否从专用账户里拨付给劳务企业工资款,查银行记录。

(五)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1、所有工人工资由银行代发,查银行发放记录;

2、专业分包单位工人工资由总包单位代发,查签订的代发协议及工资册。

2、个别工人抽查调查(3-5人)。

(六)维权告示牌,查在工地醒目位置是否设立。

(七)以上内容按月整理成册,各项规章制度成册,随时备查。

 

特此通知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