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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召开瓯海区综合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8-02-01 09:45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

2017年1月23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葛永忠通报了瓯海区综合解决“执行难”联合执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瓯海法院等33个部门联合执行专项行动于去年10月28 日启动,在为期两个月的联合执行专项行动中,共执结案件1364件,发放到位款项1.58亿元;腾空71套房屋、7处厂房,腾空面积共计120294平方米;拍卖房产40套、车子26辆、股权4起、机器设备5套、其它财产2件,成交金额共计1.59亿元;抓获布控对象96人,司法拘留35人,扣押车辆29辆,阶段性成果显著。

瓯海区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设立公司;限制进行政府采购;限制享受优惠政策;限制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招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私立学校;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入住星级宾馆;限制购买不动产和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和撤销出入境手续。2016年, 瓯海法院3325名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联合执行行动中,瓯海法院还开展了对被执行人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村干部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活动,梳理核对涉瓯海区特殊主体执行案件152件,发布限期履行公告,向特殊主体所在单位发送履行法律文书义务的督促函。期间,共执结涉特殊主体案件 179件,到位标的3324.74万元,并对3000多名人大、政协、党代表候选人是否存在失信情况进行审查。

此外,瓯海区还开展了打击拒执犯罪、公安交警协助布控控人扣车、镇街联动协助执行等联合执行行动,并采取加大强制腾空力度、加大异地财产处置力度、加大执破结合力度、加大执行救助和协助执行奖励力度、24小时备勤等执行措施,瓯海法院执行局局长陈相隆在接受采访时,称:“争取在2018年2月底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