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对温州龙舟运动基地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进行第一次公告,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龙舟运动基地工程
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354744.36m2(532.1亩),其中公园绿地及广场用地面积133950.33m2(200.9亩),开挖河流面积220794.03m2(331.2亩)。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开挖一条龙舟赛道,赛道长度 1.2km,宽度≥ 130m,航道水深应至少3.5m。为保证航道赛场静水要求,需分别在半塘河、长浃河北段、长浃河南段、长浃河支河北段、前后渡河及沉木桥河支河等六处设置节制闸,节制闸总净宽141m。因地制宜地设置护岸结构型式,本次涉及新建河道护岸总长7648m。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77-8629522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7-88981302 传真:0577-88980212
E-mail:125778450@qq.com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仅接受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问题)。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