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温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方辉、阮慧君、陈汉初、沈黎荣、林秀实、孔祥威。
政务公开工作规范 义务教育 学生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温州市瓯海区义务教育领域学生管理政务公开的包含事项、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属性、公开期限和主动公开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温州市瓯海区义务教育领域学生管理的政务公开。
2 包含事项
学生管理政务公开包括以下九个事项:
——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业务流程参见图A.1);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中考加分确认(业务流程参见图A.2、图A.3);
——军人子女参加中考加分确认(业务流程参见图A.4);
——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确认(业务流程参见图A.5);
——民办中小学跨区(县、市)招生计划审查;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审查(业务流程参见图A.6);
——中小学招生政策和招生方案(业务流程参见图A.7);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业务流程参见图A.8);
——学生学籍异动(休学、复学、转学等)管理(业务流程参见图A.9)。
3 公开主体
区教育局为学生管理政务公开的公开主体。
4 公开内容
学生管理政务公开内容见表1、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表9。
5 公开属性
本标准所涉及学生管理政务公开内容的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
6 公开期限
学生管理政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内容,应于该内容形成、变更或获取之日起,按表1、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表9规定的期限公开。
7 主动公开方式
学生管理政务公开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区政府门户网站。
表1 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毕(结)业证明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 | 15 |
表2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中考加分确认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中考加分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 | 5 |
表3 军人子女参加中考加分确认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军人子女参加中考加分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 | 5 |
表4 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确认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 | 5 |
表5 民办中小学跨区(县、市)招生计划审查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审批条件、内容、程序、期限等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 | 5 |
表6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审查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批准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 | 15 |
表7 中小学招生政策和招生方案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小学、初中入学方案及相关政策;教育服务区划分、入学办理时间及流程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 | 5 |
表8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 | 5 |
表9 学生学籍异动(休学、复学、转学等)管理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转学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 | 10 |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学生管理流程图
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流程见图A.1。
图A.1 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流程图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籍考生中考加分申请流程见图A.2。
图A.2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籍考生中考加分申请流程图
台籍考生、台胞子女中考加分申请流程见图A.3。
图A.3 台籍考生、台胞子女中考加分申请流程图
军人子女参加中考加分确认流程见图A.4。
图A.4 军人子女参加中考优待确认流程图
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确认流程见图A.5。
图A.5 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确认流程图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批准流程见图A.6。
图A.6 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批准流程图
中小学招生流程见图A.7。
图A.7 中小学招生流程图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流程见图A.8。
图A.8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流程图
学生学籍异动(休学、复学、转学等)管理流程见图A.9。
图A.9 学生学籍异动(休学、复学、转学等)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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