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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管办2016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0 17:04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信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编制了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的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思路、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和附件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ouhai.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审管办信息网监科联系,电话:0577-86097106,0577-85250682。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区审管办由信息网监科专门负责审管办及审批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网上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发布程序,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报送的公开信息先行把关,然后由信息网监科再次进行把关、完善,提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进行发布,确保了发布信息的质量。

      (三)加强受理点建设,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本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原则,在中心大厅设立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查阅点,并在受理点制作了统一的查阅指示标牌,放置了相关文书和制度文件,方便群众查询和申请。截至目前,我办尚未收到群众申请。

      (四)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在切实抓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灵活采取审批中心网站、设置公开栏、新闻媒体宣传、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我区审批制度改革和审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审批中心窗口工作动态进行公开,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902条,其中2003-2015年公开政务信息652条;2016年公开政务信息250条,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群众咨询106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请求。

       四、政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要继续加强机关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务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要继续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六、2017年工作思路

      (一)统一认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获得更好的政务公开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加大行政审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二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流程的公开透明运行。

      (三)开拓渠道,加大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公共资源的分配涉及公共利益,直接体现社会公平、公正,应该让人民群众知情,接受社会监督。当前要着力抓好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公共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招标过程、招标结果,逐步建立公共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瓯海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5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522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单位负责人:黄建珍审核人:吴俏岚  填报人:吴彬蔚

联系电话:86097106       填报日期: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