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紧密结合经济社会事业,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结合我街道实际,从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7年工作思路等六方面总结报告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概况
2016年以来,我街道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不断加强学习,着力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大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全面落实。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责任落实三方面强化举措,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人分管、落实到人。同时,明确1位同志为街道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个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搜集、整理政府信息,由街道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二是深化公开范围,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阳光工程”建设,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交流,及时查漏补缺,规范13项行政权力事项信息,12项重点领域信息和15项“阳光工程”信息,进一步加大征地、拆迁、规划、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全面,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强化学习指导,确保工作开展质量。我街道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3次,信息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3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同时,及时开展信息公开内容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纠正,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深化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截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39条,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办事指南、重点事项、行政权力等十三大项。依托“中国瓯海”等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动态信息700条。 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受理,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依申请公开0件,未发生针对我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街道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但公开内容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要仍有一定距离。根据上级的要求,我街道对网站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存在的问题表现为:一是基础性日常管理滞后。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更新缓慢。二是政务公开方式单一。基本是在村居宣传栏、橱窗、网上公开,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低。三是信息公开内容简单。除了日常政务信息在“中国瓯海”网上及时公布外,其他公开的内容少、简单,无法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量。
六、2017年工作思路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运行,规范运作。2017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好“中国瓯海”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南白象街道办事处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1、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2、主动公开数量为本单位发布在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