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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市场监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7-03-14 11:06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信委

   

  2016年来,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任务部署,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精心筹划,持续推进,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将主动公开信息分为制作、审查、发布、归档等4个步骤,其中,针对政策文件、食品药品、企业信用、处罚信息、格式条款等业务线上的公开内容,由各科室信息员拟定相关主动公开事项,信息制作由各科室信息员负责,信息审查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信息发布由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发布,信息归档由科室信息员将纸质材料整理完毕后,交办公室归档保存;公开内容由各科室信息员统一公开。同时,我局机关党委全年还专门组织4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科室是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完善窗口信息公开平台,在区审批中心市场监管窗口,配置电脑、触摸屏等设备,供群众查阅企业登记注册流程、提交材料等。同时,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外延。通过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导入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为公众提供企业信息在线查询,另一方面,运用“瓯海市场监管”、“瓯海食安”微信公众号以及“瓯海市场监管微博平台,向企业和公众发布问题商品下架、消费警示、食品检测结果等信息,并接受企业和公众咨询服务。

  三是规范依申请受理机制。我局专门设立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窗口以及网络申请的邮箱,证有1名负责人和适合工作需要的专门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并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向社会公开,及时、方便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服务。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自制依申请公开文书表式,及时分流处理群众的公开申请,切实做到“有问必答”,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

  此外,今年我局在中国瓯海网站、省食药监局外网、省工商局外网、市市场监管局外网等政府网站共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89条,包括政策文件、政务动态信息、行政公告、市场检测与食品预警信息等。

  为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面,我局十分注意围绕工作重心发挥媒体的宣传功能。全年共在中国工商报、浙江市场导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电视台等各类媒体上发表各类报道82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月     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8条,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月     31日,今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未发生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对所有依申请公开项目暂不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远远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没有及时提供相关公开文件。

  七、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我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准,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帮助下,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和创新性,强化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强化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在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加强工作交流,不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创新工作理念,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制度建设工作力度,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认知度。

   

   

                           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