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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地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10 11:38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信委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瓯海税务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工作概况

  2016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分局进一步推进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认真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更及时、更有效的服务。

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分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政府信息法制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逐项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和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将信息公开意识渗透到每一位干部的工作中,组织专题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温州市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教育和引导全体干部充分认识,落实条例、推进信息公开是廉洁行政、科学行政的需要,是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机关转变,建设现代效能政府的需要,也是推进政府建设信息化的需要,不断增强全体干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组织、推进、指导、协调。分局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分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各自公开政府信息以及维护和更新的相关工作。各科室指定一位同志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具体职责。

  三是健全制度,明确流程。分局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认真筛选公布公开事项。根据《温州市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内容规范》要求,按照系统化、标准化、电子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要求,全面梳理了地税系统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对包括组织机构、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政策文件及决策信息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以文件和网站信息的形式对外发布。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务,并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分局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数5条,新闻媒体公开数0条,其他形式公开信息数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分局认真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但对照上级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负责政务信息的管理人员为兼职人员,因此对信息更新和管理有待加强。

六、2017年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组织分局工作人员更好地学习《条例》,进一步掌握好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和具体方案,尤其是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人员加强技术、业务上的指导和培训。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宣传册、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全面公开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查询。利用地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载体,推广政务公开工作。在办税服务厅利用张贴公告、发放税务公告和办事手册等形式,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修订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及公开程序等规定,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推进分局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包括组织机构、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政策文件及决策信息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的公开,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信息服务体系,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瓯海税务分局

2017年3月9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瓯海税务分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6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0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

联系电话:88527926   填报日期: 2017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