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解读:

瓯海区环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06 09:39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信委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瓯海区环保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7年工作思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ouhai.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瓯海区环保局办公室,电话:0577-88528210,电子邮箱:ohhbj@ouhai.gov.cn

  一、工作概况

  2016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我局进一步推进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印发《关于加强瓯海区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温瓯环〔2016〕31号),进一步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季度通报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步高效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内容都及时进行了更新,并要求各所、各科室通过公告栏、办事指南等方式全面公开各项工作。同时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规范操作流程,认真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更及时、更有效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22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数23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1次。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6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认真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但对照上级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负责政务信息的管理人员为兼职人员,而且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因此对信息更新和管理显得有些滞后。

  六、2017年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组织局工作人员更好地学习《条例》,进一步掌握好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和具体方案,尤其是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人员加强技术、业务上的指导和培训。

  二是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和局门户网站进行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共用,并做好日常维护,减少工作的重复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修订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及公开程序等规定,及时清理局系统应公开的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环境监管、污染整治、环评审批、投诉咨询等信息的公开,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信息服务体系,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