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解读:

温州市瓯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0 09:04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信委

2015年度温州市瓯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我局严格按照“统一平台、统一规范、各负其责、及时公开”的原则,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4大类主动公开信息和23项重点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实际,依托信息化手段,严密组织实施,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规范、有序运行。

  一、政策文件信息公开工作概况。本局已建立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制度,2015年未制定政策性文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全年未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等形式解读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工作目标内容,纳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各科室需公开内容进行了规范。各科室根据《瓯海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编制任务分解表》及时、规范编制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行政处罚信息、政务动态等内容。在部门政务网站上设置标准与计量、产品质量与监督、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予以公开,扩大知晓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我局已建立当面和网上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全年未接到申请公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存在问题。总结回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我局在信息收集、审查、报送、公开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目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局限于机构职责、领导分工、工作动态等,而这些未必符合人民群众的需求。二是在信息及时公开、规范化管理等方面有待提高。科室与科室之间关系需进一步理顺,杜绝出现政府信息的漏报现象。

  五、2016年工作思路。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加强理论学习,加大对历史文件、信息、资料的梳理和挖掘,避免出现信息的漏报。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二是加大力度,及时发布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三是完善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