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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海城建筑重整计划

发布日期:2015-07-13 14:37 访问次数: 来源:区新闻中心

  7月9日下午,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温州市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建筑)破产案件审理情况,宣布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温州又一知名建筑企业被申请破产,债权申报8.3亿元

  海城建筑是温州市知名建筑企业,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5018万元,拥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优质资质。工程施工经验丰富,承包施工400多个工程项目,最高年产值曾达7亿元,曾是当地龙头企业,在温州乃至华东地区建筑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由于市场变化、经营管理不善、风险控制缺失等原因,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况,2015年2月9日,温州华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海城建筑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还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4月9日,法院裁定受理,由该院副院长叶建平担任审判长主审,并采取公开竞争并摇号方式确定了联合管理人。

  截至5月24日,共有102户债权人申报134笔债权,申报金额达8.3亿元。

  引入战略投资人,普通债权清偿率从1.1%提高到3.27%

  2015年5月27日,法院组织召开了海城建筑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核查债权,法院裁定确认了68户76笔无争议债权共1.92亿元。

  根据破产管理人的估算和核查,清算条件下海城建筑可变现财产价值为1121.9万余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为1.1%。而如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引进战略投资人,转让股权,重整营业,预估可变现财产价值将增加近千万元,重整有利各方利益,且具有可行性。

  债权人会议上,依照债权分类分成劳动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6月30日,各表决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均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均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重整计划草案得以通过。

  期间,经债权人委员会决定,将海城建筑100%股权委托温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进行拍卖,经两次拍卖,于6月19日以900万元成交价拍卖给案外人诸某、厉某。

  在新闻发布会上,瓯海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叶建平通报称,海城建筑破产重整,职工债权、税收债权等优先债权将得到100%的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将从破产清算情况下的1.1%提高到3.27%以上,并将在3个月内付清,这将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