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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通报2014年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打击情况

发布日期:2015-04-03 09:49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民法院

  4月2日上午,温州瓯海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打击情况,分析污染环境呈现出的特点,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环境污染堪忧:涉案污染企业分布广泛,行业众多,电镀占近6成,最高超标排放4752倍

  2013年,刘某、杜某在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下林村开设一家锁厂。2014年4月份,两人购买电镀流水线,雇佣余某进行锁配件的电镀加工,并将电镀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地面渗透地下。2014年5月7日,该厂被执法人员查获。经温州市瓯海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排放的废水PH值为5.47,检出总锌含量为7130mg/l,超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4752倍以上。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超标4752倍”,简直骇人听闻。而这仅是瓯海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之一,另有一例则是排污手段非常隐秘。

  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9日,白某、潘某夫妇在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开办五金加工厂,雇佣陈某在加工厂内使用氢氧化钠(又名烧碱、片碱)等化学物品对加工的剪刀进行除锈、洗涤。三人明知废水未经处理排放系违法,却偷偷在隐蔽的墙边打洞私设暗管将废水直接流入渗坑,甚至将废水经过沉淀池简单的沉淀后偷偷排入市政管道,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最终三人也均受到法院依法惩处。

  瓯海法院综合分析了案件情况,认为除排污超标严重、排污手段隐秘外,还有涉污行业多、区域分布广泛等特点。据了解,涉案的污染行业有五金加工、烟具配件加工、模具加工、牛皮加工、废品回收等,甚至还有花木场,涉及诸多行业。其中,因电镀带来的重金属污染最为严重,多达16件,占59%。而涉案企业总体规模小、设施设备落后,且分布较为广泛。

  从严惩治犯罪:25名企业负责人、经营者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余万元

  据介绍,瓯海法院2014年共审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27件,犯罪行为均涉及偷排重金属废水;涉及被告人44名,温州本地居民有18人,外来人员26人,分别占总人数的41%和59%。

  涉案的企业负责人、经营者共有25人,占总人数的57%,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30余万元。这既在刑期上体现从严惩治精神,也依法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真正发挥司法的威慑力。

  法官呼吁:保护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保护蓝天碧水,我们能做什么?瓯海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潘小华在新闻发布会上呼吁:“同呼吸、共命运,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强调法院对污染环境犯罪行为“零容忍”,将坚决发挥司法职能,有效惩治犯罪,并倡议经营者不要犯罪,严守法律底线;务工者不要参与,严明自身立场;公众不要漠视,严格依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