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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31 14:12 访问次数: 来源: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

2014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工作概况

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新增单位,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该局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严格按照要求挖掘信息资源,及时梳理材料。根据《条例》及全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误。

(一)加强领导,督促到位。认真组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并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审查和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我局结合实际,积极向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按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及时将政府工作信息公开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便于群众监督。

(三)抓好宣导,落实公开信息。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安排专人参加信息办的培训课程。通过优秀经验宣教、拟发文明确是否公开等方法,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通过政府网站回应积分入学问题6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0件,未发送针对本单位的行政复议按、行政诉讼和有关的申诉案件。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员对操作不熟悉,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干部职工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重视度不高。

五、2015年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局全年度的重要工作日程;

二是加强学习,提升水平。加强人员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相关人员能力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三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发文工作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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