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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委农办(区农林渔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28 17:20 访问次数: 来源:区委农办(区农林渔业局)

  温州市瓯海区委农办(区农林渔业局)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编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我办(局)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的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同时,紧密结合本单位各分管线的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就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我办(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根据《条例》及全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2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收集、审核、发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负责起草相关信息,由局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并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调整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2014年初根据机构人事变动,我办(局)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和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合理更新调整了“机构主要职能、领导班子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计划总结、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工作动态、举报投诉”等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同时,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公开我局政务信息,便于人民、社会监督,便于与农民群众的沟通。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我办(局)组织负责信息工作的人员进行《条例》学习1次,信息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明确信息需审核后报送,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

  (二)加强措施保障,形成长效机制

  根据《瓯海区委农办(区农林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快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以及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最终目的,明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权责范围,落实人员责任、工作任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推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

  (三)立足实际情况,稳步推进工作

  及时在线回复。我办(局)主要负责人相当重视信息回复工作,要求信息员每日登录、每日查询,及时办理回复“局长信箱”和“建议留言”中的咨询留言,避免出现超期回复和不回复的现象。2014年,虽然本单位未收到网友的咨询留言,但对该项工作从未松懈,始终坚持将每日的工作做到位。

  严抓信息安全。本单位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制度流程管人管事。在公开重要政府信息前,必须先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再由局信息员对初步意见进行审核,最后及时上报,由局领导定夺是否公开。在涉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时,本单位会在发布前与相关单位做好沟通,争得双方同意,避免因己方疏漏影响其他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2014年,公开发布的信息中,本单位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四)积极创新方式,畅通公开途径

  我办(局)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是将政府信息传递于人民群众的主要方式之一,而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故本单位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内容的更新维护,充分利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瓯海区农村信息网”中的各板块,主动公开相关农业农村的各项工作信息。今年,本单位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对网站板块进行了微调,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工作动态,适时更新政策法规、农技服务。同时,根据机构人事变动,修改发布了本单位的领导分工。此外,及时通过浙江农民信箱发送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我们通过浙江农民信箱向广大农民群众发布灾害性气候、森林火险等级及温馨提醒以及其它农情、科技、政策等信息1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其中政务动态441条,占46.6%。

  本单位严格按照区清权办要求,对本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公示,经梳理共保留行政权力296项,调整减少163项,占一报职权的35.51%。编制流程图124张,制订完善事中事后管理制度26项,宏观管理事项和内部管理事项168项;保留财政专项资金22项,减少70项;合并保留部门职责28项,边界职责10项,监管制度26项,公开服务事项27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已建立当面和网上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今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数及答复予以公开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依申请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本单位未发生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以及行政申诉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部分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保密机制还不健全;二是信息内容、信息数量及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不够规范,部分板块的公开数略显不足;四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负责人员有时因工作冲突,未能及时公开信息,致使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停滞;五是政务公开信息不够突出,公开内容不够具体规范。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办(局)着重改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转变工作作风,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以法律为依据、以制度为约束、以公众需要为目标,以绩效考核为评价、以责任追究为制约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做好财政性资金、重大公共政策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三是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加强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四是加快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督查和指导。

  七、2015年工作思路

  今年我办(局)信息公开工作固然完成的比较到位,但与区政府所要求的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局)将继续以《条例》为基本准则,不断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着力于提高我办(局)信息公开的工作效能,让信息公开工作真正成为政府法制工作的助推剂,同时,必须立足本职,以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注:本年度报告可以在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ouhai.gov.cn)或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nly.ouhai.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单位发布的2014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敬请联系瓯海区委农办(区农林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88223588;传真:88230476;电子邮件:ohnly@163.com

 

 

                        2015年2月28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区委农办(区农林渔业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7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4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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