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任务部署,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政府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和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规范和扩大公开内容。今年4月4日,区市场监管局挂牌成立,新组建局整合了原工商和原食药监局人员和职能,我局根据科室设置、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成立了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脱节。同时,我局监察室全年还专门组织5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科室是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12月15日,今年我局在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52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决策信息、行政执法、财政管理、办事指南等大类政府信息,涉及执法依据与文件、人事管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等内容。此外,今年我局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9条,包括政策文件、政务动态信息、行政公告、市场检测与食品预警信息等。
为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面,我局十分注意围绕工作重心发挥媒体的宣传功能。全年共在中国工商报、浙江市场导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电视台、今日瓯海等各类媒体上发表各类报道102篇;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外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外网等媒体上发表各类稿件54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并结合市场监管业务的特点,我局对在本局登记企业的登记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设在局机关三楼综合档案室,由综合档案室具体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企业登记信息;对我局其他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设在局办公室602)。截至12月15日,今年我局综合档案室共受理企业登记信息公开13800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15日,今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对所有依申请公开项目暂不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还需要不断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还有待提高。
四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需要更加规范、更加完善。
五是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
五是处罚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更加规范:我局虽然已经对全年假冒伪劣和商标侵权案件清单进行公开,但是公开内容、要求和时间离区里要求还有距离,同时与《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文件有抵触。
七、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准,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帮助下,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和创新性,强化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强化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
二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进一步明确公开信息的范围。《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明年我局将依据该条例,针对案件信息公式的范围、流程等进一步完善机制,逐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做到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与监督政府部门运作情况权力的同时,又保证国家利益以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是进一步总结和推广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工作交流,加大制度建设工作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