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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和补报新闻发言人和新闻信息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4 17:16 访问次数: 来源:区委宣传部

各街道党工委、泽雅镇党委,区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准确及时传达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我区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确保突发公共事件新闻信息发布的主动、准确、及时、权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因部分镇街、区属单位机构调整或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共瓯海区委办公室、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瓯海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瓯委办发〔2010〕54 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重新确定和补报本单位新闻发言人和新闻信息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要求

  1. 新闻发言人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较高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本部门相关情况及业务。

  2.新闻发言人(媒体新闻发言、网络新闻发言、民间舆情管理)原则上由各单位主要业务分管领导担任;新闻信息联络员(既网上舆情信息员、民间舆情信息员)由从事宣传信息工作或有关业务科室工作的同志担任,每个单位 1-2名。

  二、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好新闻发言人登记表和新闻信息联络员登记表(如人员无变动,重新确认填报),于9月30日前以传真方式报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朱 盛,联系电话:88525234 811519,传真号码:88528120。

  附:温州市瓯海区新闻发言人(新闻信息联络员)登记表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