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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15 19:00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信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报告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瓯海”门户网站(http://www.ouhai.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娄桥街道洲洋路6号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二楼,电话:88501928,电子邮箱:ohjgswj@ouhai.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内部协调。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下步深化和规范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性工作。完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体系,各个科室均指定了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为机关后勤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在党务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局里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科学规范顺利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结合局工作实际,我们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的原则,按照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分类,切实抓好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公开,结合我局实际对信息作了一次全面梳理,并制定了《温州市瓯海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对应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做了明确规定。

  (三)严格规范,多渠道收集信息。

  做好政务公开,既离不开好的形式,更离不开好的内容。一是广泛收集整理公开内容,选择最需要让党员、机关同志、人民群众知道的内容予以公开;二是充分听取基层党员、机关同志、人民群众的意见,选择最受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数4条,其他形式公开信息数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无

  四、咨询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共受理通过各种方式咨询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0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支出和收费

  201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依申请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局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有时还不够及时,有些工作虽然做了,但是没能及时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开;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不够灵活多样,对于公开形式还存在比较单调的形式致使有些工作效果不是很明显;三是内容不够全面、规范,有些工作只公开了题目或一些标题,没有公开其实质性的内容。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继续发布和更新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力度、加大平台渠道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