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瓯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报告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瓯海”门户网站(http://www.ouhai.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瓯海行政中心四号楼3楼,电话:86098690,电子邮箱:ohmzj@126.com
一、概述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温瓯政发〔2008〕2号)要求,本单位从2008年3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专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3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咨询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共受理通过各种方式咨询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0人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来源于本单位内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
由于2013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依申请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继续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