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翔村村民委员会高翔社区服务用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公告 我局已受理《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翔村村民委员会高翔社区服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翔村村民委员会 2、建设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翔村高翔路东富得宝路交叉口 3、联系人:胡建国(手机:13968909289) 4、环保措施: 废水:施工期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沉淀淤泥干化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人员利用临时公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处理厂经处理排放。 废气:施工期场地设置一定高度围墙,运输车辆和小区道路路面要及时清洗,建筑材料不能敞开堆放。营运期社区服务用房内设计清洁通风和滤毒通风,进出车辆加强管理。 噪声:施工期采取封闭式施工,并设置一定高度围墙;施工时间合理安排,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高噪声设备采用降噪措施。营运期加强车辆进出管理,临路建筑的室内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固废:施工期弃方及时回填多余外运综合利用或合法消纳;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处理。 5、审批单位: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88530265 6、环评单位: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7-88930800 公众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告登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提出。环评结论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请登录“瓯海区环保局网站”(http://www.ohepb.gov.cn/)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公示里查阅。 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