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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10 08:57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信委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瓯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报告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瓯海”门户网站(http://www.ouhai.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瓯海将军桥兴海路50号区府大院内,电话:88511931,电子邮箱:ohmzj@126.com

  一、概述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温瓯政发〔2008〕2号)要求,本单位从2008年3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专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信息类信息2条,占4.9%;政策文件类信息1条,占2.4%;工作信息类信息26条,占63.4%;属于行政执法类信息12条,占29.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情况

  2011年度本单位共受理通过各种方式咨询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0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来源于本单位内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

  由于2011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依申请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因为我局工作性质原因,部分文件、部分信息和每年的总结都是涉密信息,不适合公开,保密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国家利益的工作,涉密文件一定要严格按照保密制度保管,因此能够公开的文件信息不多。但是对于能够公开的文件和信息,我们会做到及时公开。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继续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