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单位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瓯海”门户网站(http://www.ouhai.gov.cn)和本单位部门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温州市清明桥新村6幢4楼,电话:88534601,电子邮箱:ohlyj@ouhai.gov.cn
一、基本概况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法定要求,也是打造“创新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廉洁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2011年,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区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务信息的梳理、提报和汇总工作。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充实工作力量,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根据区统一要求,结合我区旅游发展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3、建立健全相关协调受理和审查机制。为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普及性和便民性,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规定,健全了申请受理机制、定期通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保证了政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信息1条,占5%;通知公告类信息10条,占45%;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占14%;建议提案类信息8条,占36%。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开辟专栏等等,并重点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11年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自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支出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2011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及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及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信息公开的意识还不够深入,第一时间公开信息做得不够到位。
2、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3、政务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有待进一步改善等。
(二)改进措施
1、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2、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并拓展公开形式。同时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表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22 |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数 | 条 | 22 |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一)已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 条 | 0 |
②信息不存在 | 条 | 0 |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 条 | 0 |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 条 | 0 |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 元 | 0 |
(二)未答复总数 | 条 | 0 |
三、各类申诉总数 | 件 | 0 |
其中:1.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2.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3.行政申诉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