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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司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1-02 08:11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信委

  2011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府办的要求,结合自身具体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1条。现将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李智祥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副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组织协调、监督落实等工作。同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并要求各科室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提高工作成效

  一是落实专人负责。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使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我局安排了一名政府信息专管员,专门负责联络各科室,收集、整理、发布政府信息。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联系,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报表。

  二是主动公开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依照《瓯海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规定,及时公开各类政府文件和工作信息,做到内容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今年以来,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1条,同比增长88.9%,其中主动公开文件31个。今年还特别加大了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的公开力度,共公开20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39.2%。

  三是提高公开效率。严格按照《瓯海区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瓯海区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瓯海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的区分发布和审查把关工作,在“内容”、“时间”和“主动性”三个方面进行加强。按照原来的要求,对于要主动公开的信息,需在信息生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从7月份开始,我们按照《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关于在局机关推行即办制的通知》(温瓯司[2011]26号)要求,将主动公开信息的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提速50%。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开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1〕80 号)精神,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把好审查关,审查可以公开的在处理期限内向申请人提供资料,审查不予公开的及时向当事人说明原因。

  四是丰富公开渠道。除了利用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外,我们还积极利用瓯海法治网、公开宣传栏、便民手册等多种途径开展信息公开,同时利用好区里的《瓯海信息》和《每周要闻》,以及我局的《温州市瓯海依法治区简报》,及时上报我局的工作和案件分析,供领导参阅。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窗口的信息公开工作,将《申请法律援助须知》、《法律援助流程》及“148”法律服务职责与各项制度公开上墙,让来访群众一目了然。此外,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职能,宣传“148”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

  三、正视不足,努力改进工作

  总结回顾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我们在信息收集、审查、报送、公开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努力,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尺度难把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仍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信息是否公开保密等尺度较难把握。二是更新信息还不及时。在自查中我们发现,有些信息涉及的事实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却没有及时加以更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1

其中:网上公开数

51

新闻发布会次数

0

听证会次数

0

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群众咨询

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信息”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数

0

其中:(1)“涉及国家秘密”数

0

(2)“涉及商业秘密”数

0

(3)“涉及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内部管理信息”数

0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它

0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败诉数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败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