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年—2015年)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建设文化大区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积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瓯海宜商宜居现代化新城区建设,特制定瓯海区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文化发展回顾
(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中心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重大项目相继立项并即将动工,实现了瓯海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性突破。区、镇(街道)、村三级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共建成综合文化站4个,“东海文化明珠工程”3个、“金海岸文化工程”1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网点21个、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3个、市级文化示范村(社区)15个、“图书流动工程”网点40个、与村级党员远程教育中心对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200个、村级文化活动室128个,基本建成覆盖城区大部分社区和农村的基层工作网络和基础文化设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基本实现行政村覆盖率100%。
(二)群众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数字电影“ 2131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以“共同的家园”为主题的文化系列活动和以“文艺轻骑兵”、“数字电影放映”、“流动书柜”为载体的文化“三下乡”活动,不断丰富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充分利用我区特色产业资源,有效整合民间历史文化资源,精心开展“月月有节庆、镇镇有特色”系列活动,弘扬特色节庆文化。全力打造金瓯文化旅游节、广场文化艺术节等文化品牌。共举办文艺活动350余场,观众达40多万人次,其中文化下乡250多场,数字电影下乡1万余场,图书下乡18.5万册。既弘扬了传统历史文化、丰富了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又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形成了文化与经济相结合的浓厚氛围。
(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可喜成果
全面完成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的文物普查工作。公布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水碓坑村和黄坑村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瞿溪老街被列为区级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文物维修保护总投入经费约1323.5万元,其中省、市、区财政投入约188.5万元,文保单位自筹约1135万元,完成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连碓造纸作坊一期(石桥、林岸区域)、二期维修工程(唐宅区域)。完成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项、传承人1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1项、传承基地1个、传承人6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61项。
(四)文化产业发展形势喜人
文化产业明显提速,已逐步形成行业比较齐全、产业链条比较完整、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产业体系,在全区文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逐年增加。全区文化产业投资规模,包括传媒业、包装印刷业、文化艺术服务业、文化休闲业、音像制品,总投资为71465.5万元。全区包括传媒业、包装印刷业、文化艺术服务业、文化休闲业、音像制品等在内的行业总产值约为 15.11亿元。其中印刷业年产值约13.48亿元,包装业产值占全市的60%。就业人数1万余人。新兴文化产业、文化休闲产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在全区文化事业和产业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财政投入尽管加大,但与需要相比还很不足;文化产业数量少、规模小,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能力不够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文化活动档次和质量都有待提高;文化与旅游业结合不够紧密,直接推动经济发展作用不够明显等等,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努力改善。
二、“十二·五”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努力建成同瓯海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遍布城乡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体系,最大限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提高广大群众的文化意识和文明水平,推动瓯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总体目标
至2015年,全区基本形成符合文化大区建设要求的新格局,文化阵地覆盖面、文化资源利用率、文化服务能力等主要发展指标同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并跨入省级文化先进区的行列。以区行政中心公共文化设施为龙头,以镇(街道)中心点作为支撑,以工业区配套文化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和村级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建设配套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形成“15分钟文化圈”格局,全力打造“两山一水”地域文化品牌,圆满完成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各项任务,把瓯海建设成为文化基础设施完备,文化专业人才集聚,文化产业发达,文化创新能力突出的现代化新城区。
(三)发展的重点目标
至2015年: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健全完善,社会文化活动阵地更加巩固,改建和新建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重要文化设施,逐步形成与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覆盖全区的文化设施体系。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城乡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城乡特色文化繁荣,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形成我区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与文物保护协调发展、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初步形成具有瓯海特色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产业。
——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不断创作生产出既有思想内容,又有市场价值和瓯海特色的文化精品;举办重大文化活动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品牌。
——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形成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运行机制。文化管理、服务更加优化、文化效益更加明显。
(四)发展的具体任务
1、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区级大型公共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推动标志性建筑文化元素的注入。在新的行政中心建成符合国家标准和瓯海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文化广场等大型文化设施,并向社会公众开放;各镇(街道)建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综合文化站,积极争取条件创建 “浙江东海文化明珠”,并建成初具规模的文化休闲广场、文化公园、文化街、文艺创作室外基地等文化服务配套工程;利用新建、改建、扩建等方法,每个行政村均建有文化活动室,全区创建省(市)文化示范村(社区)20个。提高中心区文化设施、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等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形成“15分钟文化圈”格局。
2、全面开展广电惠民工作。继续开展广播电视“村村响工程”,基本实现行政村覆盖率100%的建设目标;做好广播电视低保工程工作,凡已具备有线电视安装条件,并在上一年度由区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群众,98%以上能享受到免费收看有线电视;加快区、镇(街道)数字影院建设,茶山大学城、文化产业园区、外来员工聚集区以及全区有条件的镇(街道)实现数字影院覆盖,鼓励和保护社会多元资本投资影院建设。全面实施农村数字电影“2131工程”,建立和完善数字电影发行服务和监管平台,完善流动放映监管系统;努力完成创建无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镇(街道)的创建工作,实现90%以上的镇(街道)无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
3、加强公共图书馆和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图书馆馆藏总量,馆藏总量要达到50万册;推进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和特色馆藏建设。加快公共图书馆二级分馆和基层图书流通点建设,加快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区级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建设,扩大“共享工程”的覆盖面和社会服务功能,形成比较完备的基层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体系。建成二级分馆3个,新建“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15个,新增图书流通点15个,建成省级文化信息资源数据库1至2个。广泛开展展览、讲座、全民读书月、未成年人读书节等有社会影响力的社会文化活动,逐步发挥公共图书馆的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阵地的作用。
4、坚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继续开展“共同的家园”、金瓯文化旅游节、广场文化艺术节、“月月有节庆、镇镇有特色”等文化品牌系列活动。广泛开展文化下乡“三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广场文艺会演、群众歌咏比赛、群艺大舞台等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文艺小分队、数字电影放映队、图书流动网点等载体的作用,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组织文化下乡400场,送书20万册,送电影1.33万场。深入推进“种文化”活动,逐步使健康、纯朴、积极向上的文化形式成为基层文化主流。
5、大力培育和提携高素质文化人才。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机制,制定和实施文化人才发展计划,制订文化艺术奖励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加快各类文化专业人才合理配置,努力建设好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管理强的文化人才队伍。镇(街道)配备素质好、能力强的专职文化干部两名,文化员的配备实行准入制;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专(兼)职文化管理员,逐步建立健全村(社区)文化管理员队伍。积极培育、发展、壮大民间艺术团体,发展文艺团队达230支,参与人数1万人以上,每年参与活动场次1000次以上。对全区各类群众文化人才培训学时达600学时,培训人数1000人以上。
6、创作更多更好的文化精品力作。通过扶持和推进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的人才、资金、立项、策划、管理、考核与奖惩等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推动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的工作体系。着力扶持一批体现瓯海地域文化特色,反映时代精神,且有传承和创新意义的文化艺术作品。创作不少于20项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各类文化精品,努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文化品牌。
7、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正确处理城区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以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活动为契机,以“两山一水”地域文化为主脉络,保护传承瓯海历史文化,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加大环大罗山区文化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连碓造纸作坊的保护工作,全力推进中国传统造纸技术传承与展示示范基地建设,全面实施《四连碓造纸作坊保护规划》的中期目标任务,加强泽雅水碓坑村-黄坑村历史文化村的整治保护,泽雅屏纸技艺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并积极创造条件申报“世遗”。全力保护塘河沿线的历史文化遗迹。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完好率达到90%以上。力争我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到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增加到70处,公布一批文物保护点,形成合理的文物保护框架。加强对工程建设中的地下文物的保护。整合文化遗产资源,抓好文物合理利用工作,使我区文化资源在促进旅游发展、丰富人们文化休闲生活以及加强爱国主义和传统教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8、文化产业竞争实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6%,成为瓯海支柱产业之一。形成文化企业年产值超4亿元以上1家,3亿元以上3家,2亿元以上8家,亿元以上17家,5000万元以上27家,培育印刷业省名牌2个,市名牌3个,区名牌5个;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家,省级3家,市级5家,区级6家;创建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2家,省级4家,市级6家,区级10家。加快瓯海印刷包装大楼和特色包装产业基地建设,构建产业集聚平台,引导特色产业集聚,打造新兴特色产业,形成产业功能区。着力搭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平台,以新城商务区块和茶白公路、南塘大道沿线商业地块为依托,谋划布局一批创意产业发展项目,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创意园”,招引各类集体创作团队和个人工作室前来入驻,形成具有瓯海特色的环高校创意产业圈。
9、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根据“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努力构建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和谐发展的环境”的基本原则,我区文化市场总体市场良好率达到90%以上,各行业中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数量逐年递增5%以上,各类举报数量逐年递减5%以上,做到依法规范文化市场,减少干预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随意性,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一个良好、宽松的市场环境。文化行政管理职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制度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管手臂不断延伸,逐步建立由“区、镇(街道)两级合作机制”为主体,文化市场义务监督队伍积极参与为辅助,各行业协会协助监管为补充的长效机制。营造有利于文化企业发展、有利于文化繁荣、有利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良好文化环境。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办公室、档案管理室、谈话室等基本办公场地得到有效保障;切实保障交通、通讯、检测、取证等行政执法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上级部门要求的视频会议设备等工具配备完整。
三、重要项目及投入
1、“十二五”期间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投入
镇(街道) | 用地面积 (亩) | 购地资金 (万元) | 图纸设计 (万元) | 测绘 (万元) | 工程造价 (万元) | 验收 (万元) |
郭 溪 | 2 | 60 | 1.5 | 2 | 468 | 1 |
潘 桥 | 2 | 60 | 1.5 | 2 | 468 | 1 |
丽 岙 | 2 | 60 | 1.5 | 2 | 468 | 1 |
仙 岩 | 2 | 60 | 1.5 | 2 | 468 | 1 |
瞿 溪 | 3 | 90 | 2 | 3 | 780 | 2 |
合 计 | 11 | 330 | 8 | 11 | 2652 | 6 |
(备注:不包括装潢、设备投入)
2、“十二五”期间“广电惠民”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投入
名 称 | 数 量 | 经 费 | 实施计划 |
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 | 266个 建设单位 | 投资经费(7000元/单位)186.2万元 |
|
“低保”工程 | 3691户 低保对象 | 依照温政办[2010]3号文件精神,按每户每年168元收视费,瓯财政承担20%计算,每年共需124017.6元,除去“彩虹行动”已安装1270户外,剩余低保对象初装费用每户300元,区财政承担90元计算,共需217890元。 | 每年按低保户变动数字计算经费 |
3、“十二五”期间重要文艺活动项目及资金投入
活 动 内 容 | 活动经费 (万元) | |
公益文化活动或演出 | 金瓯文化旅游节 | 100 |
“共同的家园”系列活动 | 100 | |
区广场文化艺术节 | 100 | |
文艺下乡 | 100 | |
未成年人读书节 | 25 | |
各类比赛 | 全国、省、市各类艺术节比赛 | 200 |
区各类文艺比赛 | 80 | |
各镇、街道展演活动 |
| 200 |
合 计 |
| 910 |
4、“十二五”期间文化艺术奖励计划及资金投入
奖 项 | 等 级 | 获奖对象 | 奖励金额 (单位:万元) | 奖励对象 |
温州市艺术节 | 金奖 | 集体 | 0.5 | 选送单位或演出团体 |
省级“五个一工程”奖 | 入选 | 作品 | 1-2 | 选送单位或演出团体 |
浙江省群星奖 | 群星奖 | 作品 | 1-2 | 选送单位 |
浙江省戏剧节 | 大奖、优秀奖、演出奖 | 作品 | 1.5-2.5 | 演出团体 |
浙江省音舞节 | 金奖 | 作品 | 1 | 选送单位 |
全国声乐、舞蹈、曲艺等比赛 | 金、银、铜奖 | 集体 | 2-3 | 演出团体 |
个人 | 0.5 | 个人 | ||
全国“五个一工程”奖 | 入选 | 作品 | 2-3 | 选送单位或演出团体 |
入选 | 个人 | 0.5 | 个人 | |
中国艺术节奖 | 群星奖 | 作品 | 3-4 | 选送单位 |
群文之星 | 个人 | 0.5 | 个人 |
5、“十二五”期间文化人才培训计划及资金投入
培训对象 | 培训类别 | 培训学时/年 | 培训人数/年 | 所需经费 |
馆内专业人员 | 文艺 | 200(约33天) | 10人 | 5万 |
非遗 | ||||
其他 | ||||
乡镇文化员 | 文艺 | 120(20天) | 15人 | 4万 |
活动策划 | ||||
非遗 | ||||
其他 | ||||
村文化管理员 | 文艺 | 100(约17天) | 150人 | 3万 |
非遗 | ||||
业余文艺骨干 | 文艺类 | 150(25天) | 500人 | 4万 |
其他 | ||||
文化志愿者 | 文艺 | 60(10天) | 200人 | 3万 |
非遗 | ||||
其他 | ||||
其他 | 文艺 | 50(约9天) | 150人 | 2万 |
其他 | ||||
合计 |
| 680(约113天) | 1025人 | 21万 |
6、“十二五”期间文艺团队规划
文艺团队 | 时 间 | 队伍数 | 人 数 | 每年参与活动场次 |
文化馆馆办文艺团队 | 2011-2013年 | 10支 | 300人 | 80次 |
至2015年 | 15支 | 400人 | 100次 | |
业余文艺团队 | 2011-2013年 | 190支 | 8000人 | 950次 |
至2015年 | 220支 | 1万人 | 1100次 |
7、“十二五”期间区图书馆建设项目及资金投入
项 目 | 规模 | 总经费 (万元) | 备 注 |
藏书 | 50万册 | 1500 |
|
数字化建设 |
| 300 |
|
图书流通点 | 15个 | 75 | 5 万元/个 |
“共享工程”基层中心 | 15个 | 30 | 2万元/个 |
文化信息资源数据库 | 2个 | 16 | 8万元/个 |
8、“十二五”期间技术研发中心规划
项目 | 年份 | 培育目标 | 备 注 | |||
区级 | 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
2011-2015 | 10 | 6 | 4 | 2 | 均为印刷业 |
9、“十二五”期间名牌产品培育数量规划
项目 | 年 份 | 培育名牌目标 | 备 注 | |||
区级 | 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
2011-2015 | 5 | 3 | 2 | 1 | 均为印刷业 |
10、“十二五”期间企业从业人员培育数量规划
项目 | 年份 | 总从业 人数 | 其 中 | |||
高中及以下 学历 | 大专及以上 学历 | 中级 职称 | 高级 职称 | |||
2011-2015 | 0 | 850 | 50 |
11、“十二五”期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规划
项目 | 年份 | 培育目标 | 备 注 | |||
区级 | 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
2011-2015 | 6 | 5 | 3 | 1 | 均为印刷业 |
12、“十二五”期间规模企业培育数量规划
项目 | 年份 | 年总产值 | 产值5千万元(家数) | 产值1亿元(家数) | 产值2亿元(家数) | 产值3亿元(家数) | 产值4亿元(家数) | 产值6亿元(家数) | |
年总产值数 (亿元) | 年均递增(%) | ||||||||
印刷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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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2015 | 48.5 | 10.00% | 27 | 17 | 8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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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十二五”期间区文博重点建设项目及资金投入
| 项目 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 规划建设 年限 | 总投资 (万元) | “十二五”投资(万元) | 筹资 方案 | 位置 | 用地需求(亩) | 备注 | ||
总用地 | 其中农转用 | |||||||||||
1 | 瓯海博物馆库房建设 | 新建 | 博物馆库房建设;库房保存环境达标;库房技防设施建设。 | 2011-2015 | 500 | 500 | 财政 | 娄桥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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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博物内规范化建设 | |
2 | 四连碓造纸作坊中期规划实施 | 保护 整治 | 四连碓造纸作坊三期(横垟保护区域)维修;四连碓造纸作坊环境风貌整治、保护。 | 2013-2015 | 1230 | 1230 | 财政 | 泽雅镇 |
|
| 原址保护整治 | |
3 | 水碓坑村、黄坑村省级历史文化村 | 保护 整治 | 民居修整;重点历史建筑修缮;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 | 2011-2015 | 500 | 500 | 财政 | 泽雅镇 |
|
| 原址保护整治 | |
4 | 中国传统造纸技术传承与展示示范基地建设二、三期 | 保护 整治 | 完善基地的基础设施配套;改进古纸的生产;扩展古纸运用的途径;古纸应用推广研究等。 | 2011-2015 | 500 | 500 | 财政 | 泽雅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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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址保护整治 古纸研究 | |
四、“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实施
要深刻认识文化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将文化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工作责任制。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测评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管理服务、部门协调指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文化工作新格局。
(二)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
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文化建设经费预算,切实保障重大公共文化工程设施、重要公共文化产品购置、重要公共文化活动开展所必需的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投入的增幅应不低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文化事业建设费年度预算逐年增加;加大财政投入向基层和农村的倾斜力度。区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元,重点扶植文化艺术创作、文化遗产保护、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开展文化活动及文化产业发展等项目。认真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形成多元化的文化投资体制,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优化文化发展环境
适应文化发展形势要求,积极构建新型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依法运营、社会监督的文化管理机制。加快发展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型文化行业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和自我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实施文化“走出去”、“请进来”计划,培育一批具有瓯海特色的对外文化精品,努力扩大瓯海文化影响力。通过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文艺演出、歌舞等活动,加强与兄弟县市区的文化联系,促进交往。进一步加强文化与媒体网络交融,鼓励更多的文化特色产品打入国内、国际市场,促进文化与经济互动。营造有利于文化发展、有利于文化繁荣、有利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良好文化环境。
(四)完善文化发展政策保障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一系列文化发展政策,并根据瓯海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为推动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完善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健全国有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障、劳动分配等政策;继续落实好《温州市鼓励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温州市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温州市鼓励社会力量办文化的意见》等支持文化发展的经济政策,在市场准入、财政投入、税费征收、工商管理、人才建设等方面,给予民营文化企业优惠待遇;继续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继续开展瓯海区基层“种文化”示范点评选活动,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文化建设,支持和规范民办公益性机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