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2023-71289
  • 文件编号:温瓯七优享办〔2023〕2号
  • 发布单位: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5-2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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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瓯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瓯有善育”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3 14:29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

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现将《瓯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瓯有善育”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瓯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瓯有善育”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瓯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

                 (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瓯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瓯有善育”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进一步实施优生优育保障行动和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构建“瓯有善育”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可及根据省、市、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合力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样板先行。遵循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儿童健康高质量发展。聚焦“孕、育、医、养、护”公共服务健康场景,保障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加强系统谋划,注重规划协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政策支撑,强化改革创新,推进数字赋能,持续擦亮“瓯有善育”金名片,增强群众体验感和获得感,为推进我区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二)主要目标

——妇幼健康生育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持续巩固在低

——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更加完善。持续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维护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出生缺陷儿童保障水平。到2027年,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医育结合”婴幼照护体系普惠便捷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创新践行“医育结合”科学照护,推动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基层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到2027年,区域内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55个。

——“数智妇幼”应用体系全面提升依托温州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数字化平台”、“安心托”系统等,打造“孕、育、医、养、护”全链条健康服务数字化,构建智能母婴健康现代化,优化便民服务数字场景。

 温州市瓯海区公共服务瓯有善育”五年目标

序号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2027

1

婴儿死亡率(‰)

1.80

持续巩固在低位

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05

持续巩固在低位

3

产前筛查率(%)

92.04

93

94

95

95

95

4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4.3

4.8

5.2

5.5

5.55

5.55

5

普惠托位占比(%)

50

55

60

65

70

70

6

乡镇(街道)托育机构覆盖率(%)

79.57

80

85

基本全覆盖

基本全覆盖

基本全覆盖

7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80

85

90

90

95

95

8

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

90

93

95

95

95

95

9

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

83.76

85

88

90

90

90

10

“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个)

-

2

3

4

4

4

11

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包含省市医院)

1.50

1.52

1.55

1.60

1.62

1.65

12

“安心托”机构应用覆盖率(%)

90

90

95

95

95

95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健全生育服务体系

1.实施政策支持保障。全面贯彻《温州市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城市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温委发〔202232 号)、《温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温政发〔202223 号)和《瓯海区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围绕“孕、育、医、养、护”公共服务健康场景,全面构建“1+N”生育养育政策支持保障体系,建立全生育周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服务项目标准制度,探索出台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补助奖励方法、家庭托育券及保育费报销政策等,实施育儿家庭、托育机构养育保育费用贴补机制,重点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2.健全妇幼健康网络。完善妇幼保健网底建设,搭建以区卫健局牵头,妇幼保健中心业务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具体实施的三级网络架构,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保障水平。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3.开展母婴安全活动。深化风险防范、危重救治、固本强基和数字赋能四大提升行动,健全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应急救治制度,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与评估。

4.完善儿童医疗服务。协助辖区内省市级医院特色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儿童医疗服务资源合理布局、扩容下沉,完善儿科分级诊疗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儿童诊疗科目突出儿童友好五大理念,建设“有水准、有情感、有温度、有人文”的儿童友好医院。

5.加快普惠托育发展。贯彻《浙江省“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出台《瓯海区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在全省率先出成果。健全5+X”托育服务体系,新建社区按照每千人10个以上托位的标准配置托育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方便可及托育服务圈。出台《瓯海区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突破托育用房性质,积极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房源以免租或低租的形式优先用于办托,同时探索把街道养老服务用房部分转为社区托育用房,实现普惠型社区托育园镇街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资规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区工会)

(二)全面筑牢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1.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涵盖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和儿童全周期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提高出生缺陷全流程服防治水平。

2.提高出生缺陷筛查能力。广泛开展产前筛查,推广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规范应用无创产前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等技术。优化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将免费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病种由4种增至29种,逐步扩大新生儿听力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补助范围。

3.统筹推进婚育服务模式。推广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模式,婚姻登记场所要配合做好婚前保健宣传。加强出生缺陷防治质量控制管理,强化阳性病例的召回和随访,将出生缺陷儿童纳入高危儿专案管理,推动出生缺陷防治数字化互通共享。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创新实践“医育结合”照护体系

1.发展医育结合服务载体。充分发挥妇幼健康资源优势,在服务场景、服务技术、服务队伍上整合儿童医疗、预防保健和养育照护资源,以医疗保健专业技术支撑养育照护技能发展。依托区妇幼保健中心加快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在基层社区推动打造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构建区域医育结合服务网络。

2.实施国家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加强国家基本公卫婴幼儿健康管理,深化 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与筛查项目。完善0-6岁儿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托育机构在托儿童集体签约模式提供定制化、集成化“医育结合”签约服务。

3.构建婴幼儿照护“医育联盟”。推动优质医疗保健资源帮扶结对托育机构,建立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模式可复制的“医育结合”示范单位。

4.推进托幼一体化改革创新。建立托幼一体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政策保障,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开展公益性、普惠型社区婴幼儿驿站、托育服务点建设,建立15分钟婴幼儿照护服务圈,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安全、便捷、高质量发展。

5.深化“国医养国娃”新理念。支持有条件的区级医院和妇幼保健中心开展中医儿科服务,实现妇幼保健中心、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儿童中医药服务基本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区残联)

整合发展生育全周期数字服务

依托温州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信息化平台。推动生育健康数据信息在政府管理、机构便民、家庭照护等领域的应用,实现孕期、产后、育儿、医疗等全周期健康指导服务。规范应用“安心托”智汇婴幼儿照护平台,充分发挥数字化多源多跨应用,在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统计监测和提升能力方面增效提升。探索数字养育照护实训场景,利用新技术模式开发虚拟实训场景,试行在线实操演练、考核评价及实时共享实时观看。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大数据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支撑。持全区一盘棋,利用瓯海区“瓯有善育”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公共服务优享,制定公共服务重大项目清单,合力推进公共服务重大项目提质增效。强化项目推进的协调督导,建立分领域、分单位、分层级的多维晾晒机制,各部门、各镇街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强化民生实事。以民生实事项目为切口,按照省、市、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要求,落实具体重点任务。坚持公共服务优质普惠共享和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多则多的民生实事建设原则,把群众盼的事变成政府干的事、把政府干的事变成群众满意的事。

(三)强化绩效保障。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全力推进“瓯有善育”建设,建立绩效保障机制,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将育儿友好相关服务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明确工作当量,应用绩效杠杠促进工作成效。

(四)强化督导宣传。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加强激励推广、考评督导,及时挖掘公共服务典型做法和创新实践。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群众预期,进行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无感监测,提高社会知晓度和民众参与度。

 

附件:1. 瓯海区建设“母婴安全区”实施方案

2. 瓯海区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3. 瓯海区推进“医育结合”婴幼照护实施方案


附件1

 

温州市瓯海区建设“母婴安全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印发母婴安全省份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深入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强化母婴安全提升行动,结合瓯海特色,争创母婴最安全区,助力“瓯有善育”品牌,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1.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7/10万以内,婴幼儿死亡率保持较低水平。

2. 全面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3. 提供生育全程优质服务,高危孕产妇评估与管理达到100%,保障母婴安全。

4.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提升。

5. 加强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加强科研投入,充分运用“数智妇幼”服务应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从源头严防风险,全面开展妊娠风险评估

严格落实《温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卫发〔2018155 号),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由乡镇、街道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管理,如有异常,应尽快转诊到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应当将其转诊至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尽快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规范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引导和鼓励医疗机构在孕产妇建档时确定主管责任医师并提供全程孕产保健服务。

(二)紧盯重点人群,严格进行高危专案管理

孕产期保健机构应将妊娠风险分级“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尽快组织区域内专家组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方案。对患有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并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三)严守安全底线,着力加强危急重症救治

进一步加强危重救治体系建设,完善母婴安全协调工作机制,突出“孕管办”在救治中的协调作用,提升临床综合救治水平。落实划片分区责任,依托现有产、儿科体系,充分利用医联体、医共体等有效载体,充分利用“山海工程”开展结队帮扶,借力省市级机构力量提升基层医疗技术和医疗质量,推进省市级优质产、儿科医疗资源精准下沉。通过建立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会诊转诊机制,畅通危急重症绿色通道。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能力建设,落实特殊时期孕产妇及新生儿医疗服务保障。

(四)积极实战练兵,持续推进产儿科质量建设

各助产机构应重点落实院内产科安全管理职责,建立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救治小组,鼓励内、外、儿、重症等学科与产科加强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定期邀请专家开展全院业务培训,开展全院多学科协作的危重病例演练和重点病例多学科分析讨论,持续落实质量改进,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诊疗方案。瓯海区妇幼保健中心定期对辖区内产科质量进行督导检查,采用不同形式切实了解辖区内各机构产科质量水平及临床综合救治能力,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五)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持续推进固本强基行动

全面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突出临床与保健结合,打造一批高质量特色专科品牌,发挥中医在孕产保健及治疗的优势作用。推动分娩量较大、有条件的助产机构加强产科亚专科如孕期营养门诊、孕期心理门诊等建设;鼓励基层医疗单位加强门诊建设和人才培育,重视健康宣教和摸排随访工作,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加强人才引育工作,着力培养医术高超、技术过硬的高水平医务人员。

(六)依托“数智妇幼”,提升便民生育服务体验

利用数字化平台电子信息技术及功能,全面实现信息电子化以及信息交流互通,减少孕产妇管理盲区。依托“云上妇幼”建设项目,探索危重孕产妇线上评估及分级转诊新模式,开展远程医疗和远程培训,有利于提升山区和县域内妇幼保健、产科、新生儿科服务能力。同时通过APP查询、移动推送、胎心远程监护等移动电子技术,提升民众就医便利性和就医体验感。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以深入实施温州市瓯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为总牵引,以保障母婴安全为宗旨,将母婴安全摆在卫生健康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细化制订具体方案,争取部门协同、加大经费投入和发挥绩效杠杠作用,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健全推进机制。进一步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定期分析辖区母婴安全形势,以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清单化推进、闭环式管理”。建立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主导和妇幼保健机构业务指导的工作机制,层层推进孕产妇和新生儿危重救治工作。建立重点医院联系制度,督促辖区医疗保健机构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保障措施。

(三)突出考核评估。积极应用健康浙江考核、医疗保健机构绩效考核等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对重点地区、重点机构开展不定期定向抽检和针对性指导,对任务措施不落实、工作严重滑坡的地区进行约谈和通报。建立互学互比机制,通过通报晾晒、指标晾晒等,形成争先创优浓厚氛围。

(四)营造良好氛围。温附一作为辖区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发挥区域“龙头”作用,带动分片责任地区医疗保健机构落实母婴安全提升行动。要深入挖掘、提炼总结,宣传树立一批典型经验、典型事件和典型人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宣传扎根基层、情系群众的一线医护人员,增强医护人员职业荣誉感。


附件2

 

温州市瓯海区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卫健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20205号)和《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浙江省卫健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202 号)、《浙江省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浙卫发〔20233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要求如下。

一、主要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服务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将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到2027年,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0%,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95%以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率巩固在98%以上,家长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晓率达100%,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综合防治措施

1.广泛开展一级预防。要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流程,统筹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姻登记场所协同就近服务,推广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避孕药具发放、优生咨询指导等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模式。婚姻登记场所要宣传健康惠民政策,倡导健康文明婚育观念和行为,强化组织发动,引导主动接受婚前孕前保健等服务,维护保障育龄人群健康权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对不同婚育阶段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系统连续的精准化服务。鼓励开设生育咨询或遗传咨询门诊,加强妇产、生殖、遗传、心理、中医等多学科协作,规范提供妇女生育力评估、备孕指导、妊娠风险评估、遗传咨询等全流程服务。要加大能力建设和服务监管力度,推进婚前保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初筛、增补叶酸等服务和政策落实。

2.规范开展二级预防。要广泛开展产前筛查,推广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规范应用无创产前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等技术。及时引导筛查高风险及高龄孕妇前往有资质的产前诊断机构接受产前诊断,提高出生缺陷产前确诊率。将孕中期血清学产前筛查纳入产前筛查减免范围,为夫妇一方为本地户籍、孕15周至孕20周+6天的孕妇,免费开展1次中期血清学产前筛查;将有产前诊断医学指征的孕妇纳入产前诊断补助范围,夫妇一方为本地户籍、有产前诊断医学指征的孕妇提供产前诊断1000/人补助。要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等疾病的母婴阻断措施。要建立产前诊断或围产多学科会诊体系,在产前即对胎儿出现的结构畸形进行联合会诊,对胎儿预后进行全面评估,为出生后转诊和后续治疗提供平台。

3.深入开展三级预防。要充分发挥瓯海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职能,加快推进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新生儿听力障碍、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网络“三网合一”。积极探索筛查-诊断-治疗-随访一体化有效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建立高质量的筛查管理及业务人才队伍。加强筛查阳性病例的早期召回和随访工作,将出生缺陷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儿专案管理,加速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智能心音听诊筛查项目开展,推动出生缺陷患儿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将儿童友好原则融入公共政策、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中,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畴,全面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普惠减免工作,逐步探索拓展新生儿听力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补助范围和项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无陷未来”出生缺陷儿童补助等公益救助项目,降低困难家庭出生缺陷患儿就医负担。

(二)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4.健全服务网络。继续加强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共同参与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继续提高妇幼保健技术水平,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全力做好出生缺陷防治的宣传、筛查、诊断、康复和干预等各方面工作。综合医院要发挥综合救治和科学研究方面的优势,切实做好出生缺陷患儿的诊断、治疗、抢救、康复工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中的网底作用。健全出生缺陷监测体系,完善医院监测和人群监测相结合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

5.加强队伍建设。依托温州医科大学资源优势,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网络和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出生缺陷防治培训内容,提高出生缺陷预防、筛查、诊断、干预、治疗、随访等各环节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6.加强科技创新。围绕出生缺陷三级防控体系,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基础、临床、公共卫生相关领域的研究,瞄准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重症遗传病、遗传代谢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疾病,开展孕前、孕产期、婴幼儿期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以及早期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快新技术临床转化与应用。

(三)加强项目综合管理

7.加强宣传教育。要多措并举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社会宣传,普及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知识,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和服务程序等,引导个人树立正确的出生缺陷防治观念,学习出生缺陷防治知识,主动接受出生缺陷防治服务,重点做好高风险人群的宣传工作,倡导优生优育,提高围婚期人群科学婚育的知识水平和行为能力。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8.加强质控管理。瓯海区妇幼保健中心要积极开展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价。制定区级出生缺陷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强化质量控制和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严格执行保健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标准,完善病例书写、业务学习、疑难病例讨论等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档案信息,提高数据质量。要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业务信息,保证工作数据完整性。要加强产前筛查高风险、临界风险病历的召回、随访和咨询等工作。

9.加强监督执法。要加大统筹协调和服务监管力度,公布经批准开展相关专项技术的辖区医疗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的全程监管,建立重点事项随机抽查和通报制度,依法制止、惩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0.加强数字赋能。加快实现区域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优生两免系统、各级医疗机构HIS系统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完善“互联网+健康妇幼”服务模式,达到婚前、孕前、孕中、产后、新生儿信息全程跟踪及随访更准确、更便捷,全面记录孕情跟踪和分类访视服务的全过程。推动跨部门、跨地区和跨机构的出生缺陷预防信息共享,实现目标人群的宣传动员、筛查诊断、转诊会诊、个案随访等连续管理。积极探索费用核销数字化便民服务新路径,加速形成集“审核-筛查-预约-核销-咨询”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预防出生缺陷项目服务“一站式”减免。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作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点工作内容来抓,加强工作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和职责,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政策措施。要建立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成立专家指导组,加强科学指导。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综合防治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方责任落实到位。卫健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实施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准备怀孕、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不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捐助、设立基金、志愿活动等方式支持和参与防治工作。

(三)加强考核评估。要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保障专项经费及必要的工作经费,及时做好项目资金结算和拨付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增加出生缺陷防治免费服务项目的种类。强化项目绩效考核,建立项目资金与项目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每年开展定期评估,督促落实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对于出生缺陷精准干预获得重大科研成果和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予以约谈和通报。


附件3

 

瓯海区推进婴幼儿照护“医育结合”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创新实践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深化打造“瓯有善育”标志性成果,加速婴幼儿照护服务科学发展,提升社区家庭和托育机构养育照护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婴幼儿安全健康摆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卫生健康资源优势,围绕营养、卫生、安全、回应性照护和早期学习机会五大要素,建立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和育儿家庭间互动互通的养育照护环境。着力推进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儿童保健机构和托育机构为育儿服务主阵地、区托育行业协会和医育联盟为人才培育输出平台,全面服务于儿童家庭的1+2+2+N”医育结合型婴幼儿照护服务链。重点构建“医育+慧养”、“医育+国医”、“医育+智护”3大实施路径,推广养育照护适宜技术,提升家庭科学育儿技能和托育机构服务内涵,实现婴幼儿体格生长、感觉运动、语言认知和社会情绪全面发展。至2027年,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医育联盟建设完成并规范运行。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发展医育结合服务载体

1. 建设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妇幼健康资源优势,建设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形成区域医育融合服务技术核心。通过新建或利用现有设施、场地等改扩建,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托位,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的专业指导机构。

2. 推进“医、防、护”一体化服务。提质基层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整合优化儿童医疗、预防保健和养育照护服务资源及流程,建设一批“医、防、护”一体化服务的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开展常见病治疗、疫苗接种、儿童保健、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家长课堂、家庭医生签约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儿童健康服务。

3. 构建婴幼儿照护“医育联盟”。推动优质医疗保健资源帮扶结对精准服务,深度链通妇幼保健中心、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托育服务机构,建立婴幼儿照护“医育联盟”,开展示范指导、专业帮扶、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联盟单位内部建立儿童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儿童健康顾问驻点托育机构、开设爸妈育儿课堂、定制特色服务等机制,推广儿童健康促进适宜技术,提供儿童健康咨询、养育照护指导、早期发展促进等服务,为托育机构提供持续性医疗健康与养育素养提升支持。探索建立养育照护咨询点、托育专业实践点等,开展托育专业学生带教与实习,专业指导和咨询家庭养育照护知识。

4. 布点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积极推进公益性、普惠型社区婴幼儿驿站、托育服务点建设,建立15分钟婴幼儿照护服务圈,为社区居民提供育儿交流、亲子互动场所以及临时托管服务。主动探索“物业服务+托育服务”、“公益载体+社会企业”、第三方机构企业化运营等模式,打造“随到随托”托育服务新模式,增强居家托育服务能力。

(二)立体培育医育结合人才队伍

5.培养养育照护服务综合人才。多渠道充实托育人才队伍,加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托育服务管理人员、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培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机构养育照护专业技能培训。组建儿科、儿保、养育照护多学科队伍,积极培育“医、防、护”复合型人才,鼓励儿科中医药人才进入托育服务队伍。

6.提升儿童健康指导员专业素质。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辖区卫生管理和业务指导功能,建立由儿童保健、儿科医生护士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的托育机构健康指导员队伍。加强指导队伍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和婴幼儿养育照护专业技能培训,有效承担辖区托育机构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7.加强托育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对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等。鼓励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瓯海区托育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积极承接婴幼儿照护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常态化开展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安全教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定期举办保育人员技能竞赛,提高托育服务水平。

8.推动院校托育专业教育体系建设。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增强托育人才培养供给能力。加快推动医学院校开设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保健人员婴幼儿照护的教育培训。推进“1+X”证书试点,鼓励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托育服务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9.打造社区养育照护志愿者队伍。优化育儿友好社会环境支持,推动社区养育照护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社区爱心人士、热心宝妈、医疗教育退休人员以及辖区儿童健康指导员加入志愿者队伍,为社区邻里组织亲子活动、开展科学育儿宣讲、提供养育照护咨询指导,营造家门口温馨和谐的育儿养儿氛围。

(三)提质推动“医育+”儿童早期发展

10.普及实施发育监测与筛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婴幼儿健康管理,深化 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与筛查项目,实施关键年龄标准化发育监测筛查。

11.提升婴幼儿营养喂养咨询指导能力。以婴幼儿营养喂养知识和技能为核心,提高基层儿童保健人员婴幼儿营养喂养咨询指导能力,促进养育人喂养行为改善。对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家长进行母乳喂养、食物转换、合理膳食、饮食行为等科学喂养知识的指导,提高6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提升6-24月龄婴幼儿辅食添加种类合格率和辅食添加频次合格率,预防营养性疾病,改善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

12. 全面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利用社区/村居公共活动室、婴幼儿驿站、托育机构、幼儿园等场地,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遵循婴幼儿发展规律和特点,按月龄分段开展健康宣教、育儿分享、亲子活动等标准化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引导家长掌握和练习安全看护、营养喂养、回应性照护的理念和实施技巧,为婴幼儿提供早期学习机会,倡导养中学、玩中学、读中学。

13.高度重视“国医”育儿健康服务。推进中医药强身治未病优势和儿童健康服务深度链接,开展小儿推拿、穴位敷贴、中药熏蒸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健康领域的重要作用。深化“国医养国娃”新理念,结合婴幼儿一日生活起居和习惯养成,推动中医药文化和中医药适宜技术进儿童家庭、进托育机构、进照护驿站,提炼推广“中医护苗”好经验好做法。

14.开展“医育结合”定制化签约服务。完善0-6岁儿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家庭育儿需求热点提供定制“营养喂养”、“行为发展”、“疾病预防”等菜单式健康服务。实施家庭养育风险筛查评估,对风险家庭开展“一对一”个体化咨询指导服务,必要时进行上门指导。探索托育机构整体签约服务机制,为托育机构量身打造健康宣教、育儿咨询、养育照护小组活动、义诊等定制服务。

(四)智能打造医育照护集成应用

15.拓展数字科学养育支持。依托“安心托”智汇婴幼儿照护平台,运行托育机构人员线上学习模块,实现托育继教课程在线学习、在线考核、在线申领培训证等功能。设置家庭养育照护云上宣教功能,优化“育儿资讯”智能推送,针对婴幼儿家庭育儿需求定制化推送科普资讯,增设婴幼儿家庭生长发育、膳食营养、神经心理行为等在线记录和自测功能。

16. 探索数字养育照护实训场景。培育智慧托育新业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开发面向儿童保健人员、保育人员以及家庭的婴幼儿养育照护数字实训系统,利用“AR/VR”技术开发养育照护、清洁卫生与消毒等虚拟实训场景,实现在线实操演练、考核评价及实时共享实时观看。

17.强化托育产研学高效转化。依托温州大学科研团队婴幼儿照护专业能力优势,推进婴幼儿养育照护科研能力发展。积极鼓励辖区内院校,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托育服务机构间开展托育机构管理、托育园本生活活动指南、婴幼儿照护标准化服务体系、集散居婴幼儿生长状况等科研项目合作,为政府优化政策提供依据和保障。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行政部门对接“瓯有善育”工作专班,建立婴幼儿照护医育结合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积极筹划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及“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根据工作职能合理配置儿童健康管理人员,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按照每2万常住人口至少配备1名儿童保健专职人员。

(二)强化绩效保障。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全力推进0-6岁儿童医育结合签约服务,建立婴幼儿照护医育结合绩效保障机制,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将医育结合相关服务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明确工作当量,应用绩效杠杠促进工作成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全面引导“恋而优婚、婚而优生、生而优养、养而优教”良好氛围,增强群众获得感、体验感,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工作督导。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及时总结经验,建立任务清单化推进机制,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最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