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2023-71960
  • 文件编号:温瓯七优享办〔2023〕8号
  • 发布单位: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5-2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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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瓯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弱有众扶”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3 14:29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

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现将《瓯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弱有众扶”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瓯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弱有众扶”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瓯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

                 (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瓯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弱有众扶”

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加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推动“弱有众扶”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和优质共享,根据省、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以及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我区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全面构建精准、高效、智慧、温暖的救助帮扶新格局,努力实现低收入家庭帮扶从“个人式救助”向“家庭式综合帮扶”转变、从“分散型救助”向“集成式帮扶”转变、从“兜底型救助”向“发展型帮扶”转变,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低收入家庭,为助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瓯海区样板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推动救助帮扶模式转变,建立综合帮扶工作格局,加强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资源力量高效协同,推动救助帮扶方式从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变,实现社会救助政策应享尽享,救助帮扶资源精准匹配。拓宽帮扶救助覆盖范围,逐步推动救助帮扶由困难群众向相对低收入家庭覆盖,由兜底救助向兜住兜准兜好救助转变,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按照兜底型、支出型、急难型、发展型、关爱型实施分类管理、动态监测和综合帮扶。深化救助帮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打造社会救助帮扶联合体,创新救助服务制度,健全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救助帮扶管理服务能力,凝心聚力绘就“基本生活满足、公共服务优享、急难愁盼有助、社会融入友好”图景,努力建成社会救助帮扶事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弱有众扶”五年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体系

年度指标

责任单位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2027

1

平台建设

1.弱势群体动态监测人口覆盖率

4.4%

4.7%

5.0%

5.3%

5.6%

6%

区民政局

省指标

2.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覆盖率

92.3%

100%

100%

100%

100%

100%

区民政局、各镇街

市指标

3.乡镇(街道)“助联体”落实2名以上专业工作人员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市指标

4.村级“助联体”服务点覆盖率

46.5%

58%

100%

100%

100%

100%

高于市指标

5.低收入家庭困难需求排摸完成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市指标

6.综合帮扶在线疑似第二类对象摸底排查完成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市指标

8

大类社会救助

7.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元)

12420

12500

13650

14100

14550

15000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省指标

8.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民政局

省指标

9.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

80%

82%

83%

85%

87%

90%

区医保分局

省指标

10.重点救助对象门诊慢特病和住院费用救助比例

65%

66%

68%

70%

70%

70%

省指标


11.全流程网上疾病应急救助申请办理比例

7%

10%

40%

80%

85%

90%

区卫健局

省指标

12.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区教育局

省指标

13.符合条件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住房保障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区住建局

省指标

14.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省指标

15.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比例

0.9%

0.9%

0.9%

0.9%

0.9%

0.9%

区应急管理局

省指标

16.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率

71%

78%

85%

90%

95%

100%

省指标

17.低收入农户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15%

15%

15%

15%

10%

10%

区农业农村局

省指标

18.困难退役军人生活援助标准(低保金+生活补助)

——

13750

13970

14300

14850

15400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省指标

19.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就业帮扶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区人社局

省指标为救助对象

X

项社会力量参与

20慈善组织累计数量

14

17

21

23

24

25

区民政局   区慈善总会

瓯海区指标

21设立县级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专项基金

——

1

1

1

1

1

22.实施“瓯善馨居”户数

——

15

15

15

15

15

23.在职困难职工资金帮扶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区总工会

省指标

24。在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完成率

——

80%

82%

85%

87%

90%

省指标

25有就业意愿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区残联

省指标

26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89%

90%

91%

92%

94%

95%

省指标

27.人道公益项目数量

——

3

3

3

3

3

区红十字会

省指标

28.辖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基本医保人数的比例

36%

50%

50%

50%

50%

50%

区医保分局

省指标

29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优惠有线电视政策享受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区文广旅体局

市指标

三、重点任务

深入推进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以推动实现低收入家庭“增收减支赋能”为要求,聚焦就业、产业、教育、医保和慈善等核心帮扶领域,建立健全综合帮扶工作格局、政策体系、长效机制。加快完善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救助帮扶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确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工作提质增效,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一)优化“综合帮扶在线”平台。 “综合帮扶在线”应用,嵌入瓯海慈善救助元素,进一步丰富就业、创业、微心愿和慈善等帮扶内容,持续提升“综合帮扶在线”应用知晓度和影响力。到2027年底市“综合帮扶在线”应用用户年均激活率不低于80%(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慈善总会,排在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专项行动。落实市级“百千万”行动计划和3131”资源整合计划(通过引导210家爱心企业、40家社会组织、110名志愿者和爱心人士入驻“综合帮扶在线”,依托市、县两级慈善总会筹集1亿元帮扶资金,设立针对性帮扶项目,高效整合社会资源力量,帮促低收入家庭纾困增收))

针对低收入家庭中16-19岁青少年开展职业教育发展帮扶,完善激励机制,加强技能培养和职业成长规划,连通“教育—就业”全周期链条,帮促低收入家庭更充分就业创业。实现社会救助线上线下高效联动,促进困难群众需求端和救助资源供给端有效链接。到2027年底实现低收入家庭困难需求排摸完成率和综合帮扶在线疑似第二类对象摸底排查完成率均达到100%,落实5个精品产业帮扶项目,帮助7名低收入职高(技工院校)学生实现接续奋斗计划,解决360名低收入家庭成员就业,筹集500万规模慈善资金,落实社会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做到应联尽联,低收入家庭能帮尽帮。(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慈善总会)

(三)加快推进“助联体”建设。区级助联体健全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建立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统筹各项救助帮扶政策、公用事业单位优惠补贴举措,督促部门提升救助帮扶事项办理效能,培育、孵化救助帮扶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工作,落实10个以上帮扶项目,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服务。推进镇街“助联体”建设,落实2名以上专业人员从事综合帮扶并纳入乡镇(街道)“助联体”管理,开展3个以上帮扶项目。打通村级“助联体”服务点“最后一公里”,建立帮扶队伍和帮扶内容。要将救助帮扶工作内容纳入网格管理,构建“大数据+大网格+大脚板”协同的闭环救助帮扶体系。2027年底实现区、镇街、村三级“助联体”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政法委)

(四)努力提升兜底保障水平。提高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落实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幅度不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生活照料服务,不断提高生活保障水平,2023年达到每人每月1959元。继续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实施专项救助行动。挥临时救助和区救急难基金作用,增强应对突发困难的及时性、有效性。完善专项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灾后等专项救助,切实提高专项救助的覆盖面、精准性和综合保障水平。加大特殊群体救助帮扶力度。切实加强对困难残疾人、困难退役军人、困难职工、困境儿童、困难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帮扶力度。加快推进残疾人托养照护机构建设,落实困难退役军人生活援助,加强在档困难职工帮扶2027年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达到15000元,特困供养人员月人均标准达到2100元,困境儿童和孤儿补助年补助标准达到36000元,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和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率达到100%“残疾人之家”覆盖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妇联、区残联、区总工会)

(五)构建多元参与救助帮扶格局。集聚慈善力量。深入实施慈善倍增、慈善促富、慈善惠民、慈善向阳、慈善文化五大行动。推动区慈善总会发挥枢纽型、服务型、行业性慈善组织作用,履行慈善行业组织职能。建立低收入群体慈善帮扶机制,探索设立瓯海区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专项基金。加强政府对慈善资源的引导,推动设立教育、乡村振兴、特殊疾病防治等慈善项目。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运用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扶弱济困,探索慈善信托股权的非交易过户制度、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以有效引导更多社会财富进入慈善领域。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展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激发“五社”联动活力,营造村(社区)“邻里节”氛围,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助学、助老、助医、助困、助残等活动,持续推进“善居工程”。到2027年慈善组织数量达到25家以上,慈善信托备案资金规模达到0.9亿元以上,累计实施“瓯善馨居”80户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六)不断完善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依托省、市救助帮扶信息系统,优化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推进社会救助数据共享和应用,实现困难群体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健全探访关爱机制。依托村社网格管理,进一步健全救助对象、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的探访关爱机制,落实残疾人入户访视制度,实现救助帮扶及时有效。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推进救助帮扶全流程管理,明确尽职标准和免责条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巩固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两个100%2027年弱势群体动态监测人口覆盖率达到6%,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保持100%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纪委、区医保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残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弱有众扶”专项工作,成立由区民政局牵头,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弱有众扶”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和项目推进组,分别由区民政局社救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局具体负责制定计划、完善指标清单、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数字化支撑。迭代优化“综合帮扶在线”应用系统,进一步贯通省“浙有众扶”应用系统,加快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系统集成多元帮扶资源力量,为扎实有序推进“弱有众扶”工作提供支撑。

(三)健全闭环工作机制。建立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工作落实机制,细化分解“弱有众扶”领域核心指标、重点指标、重点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和时间进度表,层层压实责任,清单式推进工作实时紧盯跟踪评估各条线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滞后的进行督促推进。

(四)严格考评督导。“弱有众扶”专班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调度各项主要指标,对成员单位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监测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