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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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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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需知

  一、区长信箱基本职责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瓯海区行政机关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求助、咨询,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反馈处理结果,及时向区政府提供有关的信息。

 

  二、区长信箱受理范围

  1、对解决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以及需要政府解决的有关事项;
  2、对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市政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的意见、建议,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招尚引资政策、信息的咨询;
  4、对政府工作及政府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
  涉及党委、部队、法院和检查院工作中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应分别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反映人须知事项

  1、投诉对象明确,反映内容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
  2、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次投诉只反映一个问题;
  3、如实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家庭地址,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4、投诉类需要保密的,请注明“保密”。
  5、您反映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调查协助处理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