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接收社会公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工作的监督,以促进单位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开展。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统计数据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提出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意见,请与温州市瓯海区供销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53219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区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持着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包括人事信息、工作信息、工作计划与总结等,更好地接收社会公众对本单位工作的监督。

(二) 依申请公开。2024年区供销合作社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 政府信息管理。区供销合作社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机关学习会等会上组织学习《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有序安排部署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领导责任分工,由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定期召集办公室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分管领导不定期督查信息公开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落实专人及时整改。办公室人员根据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政府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内容维护、信息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供销合作社每月定期对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有关栏目进行排查和维护,积极配合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及时对空缺的栏目和不规范内容,如排版不规范、公布内容相对滞后等进行整改。

(五)监督保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加强单位内部培训宣传工作,接受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与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信息发布滞后。对政府信息网站功能使用调整不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对提交发布的信息没有进行时时跟进,导致部分信息发布滞后,尤其是动态类信息滞后时限太长不再有新闻价值,一般情况下超过3日后不会被发布,导致2024年发布信息总数相对较少。

       2.信息发布数量不足。与区融媒体中心沟通不够,有时没有完全按照他们的意见及时对信息内容进行完善,导致部分信息内容不够新颖、表达内容不规范导致信息不能发布,对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改进方向:时常关注群工作信息,如一段时间内主动申报信息较多但一直未发布的,要及时与区数据管理中心联系,了解未能发布的原因。平时要及时掌握最新的使用功能,确保上报信息都能够及时发布。鼓励信息员多开展文稿的撰写,提供文字综合能力,与区融媒体中心保持沟通,确保上报的信息能够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