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文广旅体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要求,结合我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现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部门联系(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3号楼5楼;联系电话:0577-8853634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工作、树形象,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圆满地完成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79条,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要求及时回复申请人,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管理上做好政务信息日常工作,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按照相关要求,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发布本单位最新的工作动态与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按照信息更新时间要求,登录中国瓯海网站查看动态栏目并进行相应更新,保证更新内容及更新频率达到要求。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加强全局内部培训宣传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接受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与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渠道,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文旅领域最新动态。同时,安排专人专项负责平台日常运转、维护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5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公开力度不足,政策解读水平较低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梳理发改职能职责,持续细化公开工作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创新解读回应。组织开展系统性的政策解读活动,对公布政策提供多渠道、多方位、多角度的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