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及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规范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公开我局各类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在区大数据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形成主要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各业务科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的机制,明确责任、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同时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维护,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信息,定期开展自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按规定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了解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标准要求,做到全面、及时、高质量地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学习工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推进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