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由瓯海区教育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瓯海区娄桥街道古岸路381号303室,电话:0577-88596661、88598838。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瓯海区教育局主动公开信息304条,其中局发信息(文件)226条,办公室发信息(文件)21条,政协人大答复函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6件,本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具体答复情况以及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第四部分。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保障情况

本单位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对各科室公开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和合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单位以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渠道,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教育领域最新动态。同时,设置专门人员(1人)负责平台日常运转、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对重大的政务公开事项做好跟踪、督查等工作。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2名(1人负责主动公开、1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具体工作和协调调度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部分科室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材料如“控辍保学”没有及时公开。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不断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