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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辖区的经济、文化、教育及城市化等方面发展战略,协助市规划局制订辖区内城市、村镇各层次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管理的基本原则、政策措施。 (二)协助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温州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并依法实施规划管理。 (三)负责瓯海区管辖范围内城乡各类区属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核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批后规划管理(包括对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管理)。 (四)负责瓯海区管辖范围内城乡违法用地与违法建设的规划监察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