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抓好党风党纪建设。 (二)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三)搞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项服务工作,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指导搞好村民自治工作,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五)搞好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农村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 (六)研究和制定发展规划和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办好全镇服务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 (七)负责对辖区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布置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和群众性的工作任务,并进行督促检查。 (八)负责做好辖区内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九)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搞好人民武装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