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304720034452F/2026-1010467863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单位:瓯海区茶山街道
  • 成文日期: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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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式华户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8 15:49 访问次数: 来源: 茶山街道

黄式华

因你户位于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南州路146148号和茶山街道南州路1065号(南州路10631号)的房屋涉及房屋补偿现有关于你户《关于黄式华户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2026611日,茶山街道办事处通过EMS向你户送达被退回618日,工作人员上门送达您户拒收。现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户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已经公告送达

你户如不服本补偿安置决定,可自收到本补偿安置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补偿安置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你户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安置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履行腾空搬迁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告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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