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3047047798256/2026-88654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单位:瓯海区三垟街道
  • 成文日期: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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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关于池底村韩磊等户《缴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8 09:31 访问次数: 来源: 三垟街道

韩磊等户:

因你户安置房涉及购房款未缴清,我单位向你户(名单详见下表)作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三垟街道办事处缴款通知书》。因无法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户送达文书,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等规定,现向你户公告送达《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三垟街道办事处缴款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你户也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瓯海区三垟街道办事处领取《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三垟街道办事处缴款通知书》原件。(地址:温州大道1525号324室;联系电话:0577-86119250)

特此公告

序号

姓名

身份证

1

韩磊

330304********4832

2

韩淼

330302********7312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三垟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8日

附件:1.韩磊《缴款通知书》.pdf
                 2.韩淼《缴款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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