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银河:
因你户安置房涉及购房款未缴清,我单位向你户送达《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仙岩街道办事处缴款通知书》。经联系,你户拒绝工作人员上门送达、留置送达文书,且拒收邮寄文书。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户公告送达《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仙岩街道办事处缴款通知书》,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你户也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到瓯海区仙岩街道仙竹路588号拆迁现场办公室领取《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仙岩街道办事处缴款通知书》原件。
联系电话:0577-55561664、13868808928
特此公告。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仙岩街道办事处缴款通知书(苏银河).pdf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仙岩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