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233030475399832XJ/2026-8715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单位: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
  • 成文日期:2026-02-03
  • 公开方式:
  • 意见征集:
  • 文件下载: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谷赛虎户缴款通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3 17:25 访问次数: 来源: 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

谷赛虎:

你户坐落于瓯海区梧田街道南堡村沙门南路88、89号的房屋已于2015年7月20日与本机关签署了(协议编号:232)《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你户于2021年1月7日认购定位了沙门锦园2幢1204室住宅安置房壹套,建筑面积127.55平方米,于2021年1月8日认购定位了沙门锦园6幢1201室住宅安置房壹套,建筑面积204.57平方米。根据协议第四条安置用房及购房款约定,你户所认购的上述住宅安置房总价为人民币1129530元,扣除相应抵扣金额和已缴纳房款后,你户尚需缴纳购房款人民币366842元。现向你户公告送达《温州市瓯海区牛山片区整治工程安置房购房款结算通知书》,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请你户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缴纳上述购房款并办理结算、交钥匙等手续。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

2026年2月3日        

附件:谷赛虎温州市瓯海区牛山片区整治工程安置房购房款结算通知书.pdf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