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芙蓉、周茫茫、黄显林、黄超杰、周小萍、黄显钗、黄连辉:
因黄永生户房屋涉及房屋征收补偿,且黄永生已过世,我街道向你们送达《关于公布瓯海区梧田街道梧田街村城中村改造工程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调查登记及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结果的通知(第七批)》(温瓯认定〔2026〕9 号)。因我街道缺失部分继承人的地址信息,无法成功送达至你们每一位继承人,故根据《浙江首行政程序力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文件,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你们也可在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内直接到瓯海区人民政府情田街道办事处304室领取《关于公布瓯海区梧田街道梧田街村城中村改造工程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调查登记及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结果的通知(第七批)》(温瓯认定〔2026〕9 号)原件。(地址: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304室,联系电话:0577-86365686)
附件1:《关于公布瓯海区梧田街道梧田街村城中村改造工程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调查登记及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结果的通知(第七批)》(温瓯认定〔2026〕9 号)全文载图
特此公告
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