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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11330304313628333J/2026-1010469612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单位: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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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法律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4 11:19 访问次数: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增强法治力量配备,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采购法律服务,现根据《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较大数额物资(服务)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将该采购项目予以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法律服务项目包含常年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委托第三方、格式合同审查,服务期限为2026年10月16日——2027年10月15日,经费预算17万元(含税)。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律所提供法律咨询,对相关法律事务出具相应的法律回复函、律师建议书或者律师函等法律文件,对区局采购合同、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协助审查修订,代理仲裁、行政诉讼案件,提供法律培训讲座。行政复议委托第三方:律所指定一名固定的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提供行政复议工作服务。格式合同审查:按照《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的要求,律所对合同进行审查并出具由审查律师签字确认的书面法律文书。具体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律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健全的管理和财务制度;

2、律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常年法律顾问和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且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常年法律顾问必须有2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必须有法律职业资格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不允许再转移给其他第三方实施。

三、投标时间及方式

本公告期为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8日,如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单位请在2026年10月8日前将律所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项目投标申请书(包括项目提供服务内容和工作方案、报价、常年法律顾问和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项目单位及人员符合本公告“承接单位申报条件”和附件2评分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送至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瓯海大道900号15号楼315室)。联系人:法规科 陈明化,联系电话:0577-88618261。如有意见和建议,联系局机关党委,监督电话:0577-88521887。评分标准见附件2。

 

附件:1.法律服务内容2026-2027.docx

          2.评分表(1).docx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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