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2023年1月1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相关规定,我局拟开展瓯海区“企业之家”平台运营比选询价,有关内容和比选要求如下:
一、邀请单位
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项目名称
瓯海区“企业之家”平台运营管理
三、项目内容
(一)负责平台日常运维;
(二)协助回复处理平台线上各类企业的诉求和问题等,办结率95%以上;
(三)其他需配合的事务等。
(四)本次瓯海区“企业之家”平台运营管理服务期限为一年。
四、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相关的服务经验。
五、报名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平台运营报价单;
(三)运营服务方案。
六、其他要求与说明
请有意向参与平台运营的单位将询价单回执(附件)、服务方案等材料于4月29日前反馈给区经信局。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洲洋路8号瓯海区行政中心1号楼1325室,联系人:陈琳琦,联系电话:0577-88520293。
附件:询价单回执.docx
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