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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瓯海区番薯种植保险试点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8-05 10:29 访问次数: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一、政策出台背景及目的

瓯海区番薯是本地特色种植产业,但番薯易受台风、暴雨、干旱、病虫害等灾害减产,且未纳入政策性农险目录,农户受灾无保障。本次推出番薯种植保险试点,通过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转移农户种植风险,稳定特色农业收益,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47号)、《金融监管总局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2024〕3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瓯海区番薯种植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三、保险核心保障内容

1.保障期限

番薯播种出苗起,至收获为止,以保单标注时间为准。

2.赔付灾害范围

暴风、暴雨、内涝、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旱灾、雹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害、生物侵害。

3.保额、保费及财政补贴

每亩保额:2000元;保险费率6%

每亩总保费:2000×6%=120元

补贴分摊:区财政承担 80%(96元/亩),农户仅自缴20%(24元/亩)

试点上限:全区投保总面积最高2000亩,超面积按比例缩减承保。

四、投保流程要点

1.单独大户(5亩及以上):提交大户投保申请表、土地流转表、身份证、土地证明、银行卡等资料;经营主体额外提供营业执照。

2.整村散户联合投保:村统一填报分户投保清单、村种植汇总表,登记农户身份、地块、银行卡等信息。

3.实地核验:保险公司现场核验地块、拍照定位;村庄按户数抽样核查面积。

4.公示监督:承保名单在各村公示不少于3天。

五、不予赔付情形

1.农户故意疏于管理、人为损毁番薯;

2.政府征收、执法等行政行为造成损失;

3.受灾后未经保险公司同意自行改种、铲除番薯;

4.保险条款列明的其他非保险责任损失。

六、工作保障机制

1.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统筹,区财政局落实保费补贴资金,各镇街协助宣传、初审种植信息;

2.承保保险公司对投保资料真实性、理赔数据负最终审核责任;

3.试点期满后收集农户意见,优化下一年度保险方案。

七、一问一答

1.谁能投保?(投保对象、区域)

(1)试点范围:瓯海区所有番薯种植区域

(2)参保主体

①种植面积≥5亩: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可单独投保;

②种植面积<5亩:小农户统一由村集体组织联合参保。

基础要求:番薯规范种植、田间管理正常。

2.理赔怎么算?

(1)起赔门槛:地块损失率达到10%及以上才赔付;

(2)赔付公式: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最高赔付比例×每亩保险金额×损失率×受损面积

不同生长期最高赔偿比例

扎根缓苗期

每亩保险金额×50%

薯块膨大期

每亩保险金额×90%

成熟期

每亩保险金额×100%

(3)定损方式:灾情难以判定损失的,实行两次定损,间隔观察后确定最终损失。

八、文件施行日期

本通知于2026年8月4日公布,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故《瓯海区番薯种植保险试点方案》自2026年9月3日起正式施行。


解读机关: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戴怜恤

联系电话:0577-56952328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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