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欢乐吉庆的节日氛围,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区2026年春节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燃放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2026年春节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燃放”的依据是什么?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二、实施“2026年春节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燃放”的意义是什么?
营造欢乐吉庆的节日氛围,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适用对象
瓯海区行政区域所有公民
四、2026年春节销售、燃放区域和时间的要求
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传统和习俗的需求,划定了5处临时销售点位和5处临时燃放点位。
1、销售点位:
(1)泽雅镇—龙溪艺术馆(对面)停车场;
(2)瞿溪街道—瞿溪派出所对面空地;
(3)娄桥街道—沉木桥街与古岸路交叉口;
(4)新桥街道—新桥文化广场(西南侧);
(5)仙岩街道—仙岩派出所东侧路口平地;
2、燃放点位:
(1)泽雅镇—龙溪艺术馆东侧沿河步道;
(2)瞿溪街道—河头广场;
(3)娄桥街道—奥体中心对面浙江建工工地;
(4)新桥街道—新桥文化广场南侧广场;
(5)仙岩街道—华美达酒店南面田地;
除上述指定区域外,瓯海区其他区域一律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允许销售及燃放时间:2026年2月16日至2月18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共三天时间。
五、2026年春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及易燃物的种类有哪些?
《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用火药制成,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和礼花弹等制品。主要有四类:
(一)《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指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
(二)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三)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四)孔明灯、钢丝棉。
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任何品种的烟花爆竹都禁止销售和燃放。
六、在允许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有什么要求?
燃放时,应当以保障安全为前提。不得燃放非法渠道获取的或者已经超过保质期的烟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人群密集场所及地下管线、化粪池等发射、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或者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发射、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
解读单位:
解读机关: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贾真雨
联系电话:0577-89500885;
解读机关:瓯海区公安分局
解读人:洪忠胜
联系电话:0577-8852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