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 周兴仇 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镇鹅湖村新象路49号(现门牌: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新象街101号)的宅基地,土地证号为温集用(2003)第3-4127号、产权证号为温房权证瓯海区字第061798号,土地和房产面积分别为61.10平方米/160.53平方米。现经 鹅湖 村村委会同意将该土地使用权调剂给 王叶丹 使用,经查询, 王叶丹 全户在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鹅湖村无宅基地。现将土地使用权申请调剂的情况予以公告,对以上情况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20日以前,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南白象街道办事处(地址:南白象街道新象街1号,联系电话:0577-56587231)书面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上报区政府批准后予以调剂。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南白象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13日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新象街101号宅基地调剂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