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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温州市域铁路S3线鹅湖牵引站110kV外部供电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0 09:23 访问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序号

1

项目名称

温州市域铁路S3线鹅湖牵引站110kV外部供电工程

建设地点

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茶山街道、仙岩街道、丽岙街道

建设单位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新建瞬岙~鹅湖110千伏线路、新建丽呈~鹅湖110千伏线路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对土建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的措施塔基施工完成后对裸露土地进行绿化处理;废水处理产生的油泥等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泥浆废水沉淀后上清液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厕所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

运营期:选择较高加工工艺的导线;按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5 传真:0577-88****65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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