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3/2025-85127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单位:梧田街道
  • 成文日期: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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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履行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催告书》送达公告(陈爱国)

发布日期:2025-08-18 17:27 访问次数: 来源: 梧田街道

陈爱国:

因你户房屋涉及房屋征收补偿,我街道向你户送达《关于要求履行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催告书》。因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成功送达,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户公告送达上述文件,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你户也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到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317室领取《关于要求履行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催告书》原件。(地址: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317室,联系电话:0577-86365686)。

附件1: 《关于要求履行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催告书》全文截图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18日

关于要求履行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催告书(陈爱国)_01.jpg关于要求履行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催告书(陈爱国)_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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